索引号 | 002508406/2024-0392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24-08-26 |
尊敬的胡晴环委员:
近年来,随着校园内外交通流量的增加,校园安全问题日益凸显,小学生在校园内的活动范围广泛,自我保护意识相对较弱,尤其是3月19日,浙江台州职业技术学院的校园内发生了一起触目惊心的车辆冲撞行人事件,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再一次给校园安全敲响了警钟。
您提出的《关于小学校园实行“人车不见面”多措施保障学生安全的建议》的提案(第85号)收悉,校园安全事关每个家庭的幸福,学校的发展,更是社会稳定的重要组成部分,非常感谢您对我区校园的交通安全的关心与支持,现将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维护校园平安,保障学生的安全至关重要,我局根据工作要求,专门下发安全工作通知,全面落细落实校园交通安全,如:2023年第26号关于开展《校园交通环境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2024年第13号《关于强化校园交通安全工作提示》和临公通20号关于印发《临安区学生交通安全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6年)》等,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多项措施实施“人车分离”策略,预防和减少校园内人车交汇风险,确保广大师生出行安全,全区教育系统举一反三,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校园氛围。
二、强化责任落实
以交通安全提升三年行动为契机,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联合成立全区学生交通安全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实行双组长负责制,由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区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分管领导、区教育局安全监督管理科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兼任办公室“双主任”),成员由区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业务中队相关负责人,区教育局安全监督管理科、计划基建财务科相关负责人组成。通过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学校内部管理,规范校内车辆停放秩序,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把校园交通环境整治纳入日常管理、监督考核范围,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三、加强部门联动
1.3月19日,区教育局与交警大队、反恐大队就校园交通安全与反恐大队,就如何提升校园交通安全、反恐的水平进行协商,初步形成一致意见:(1)校园交通安全,由公安、交警牵头,属地、教育等部门参与,明确责任,各部门按照责任贯彻执行,形成部门合力;(2)各校将按照相关会议、文件通知精神,做好校园内外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形成“一校一策”;(3)利用校外周边停车场资源,进一步引导家长、教师车辆享受免费推深做实“亲情漫步十分钟”工程,优化“一校一方案”;(4)学校需加强“护校安全”工作力度,会同公安部门持续优化完善公安民辅警、学校安保人员、教职员工、家长志愿者和群防群治力量共同参与的“护学岗”机制,严格落实“高峰勤务”制度,加大巡逻密度和频次,加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维护,着力构建“公安巡防点面结合、群防群治辅助护学”校园周边防控体系,打造校园周边“安全区”。
2.根据省市相关会议的指导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积极采取各项措施来确保学校的安全和稳定,自开学以来,我局已分别于1月24日、3月1日、3月18日和3月21日多次组织召开教育系统安全专题工作会议,深入剖析了校园安全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并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和应对策略,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四、落实专项措施
(一)规范校园道路停车秩序。以实施学生交通安全提升行动计划为契机,加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组织,优化校内交通管理,有条件的学校实施人车分离,切实防止发生校内交通安全事故。合理规划步行区域和车辆通道,确保学生和车辆各行其道,互不干扰。步行区域设置明显的标识,引导学生安全行走。进一步完善学校周边道路停车标识、标线、标牌、路灯等基础设施建设。行驶道路和停放区域,与学生活动区域做必要的物理隔离,严禁占用消防通道或交通要道。重点规范教师机动车辆和师、生非机动车的停车管理,要求人走上锁、合理设置停车区域、停车引导牌、限速标识标牌等方式,进一步规范校内车辆停放秩序。
(二)加强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根据平安校园建设要求,要强化“三防”建设,完善“护学岗”机制并增强校园安全基础设施,有序有限开放校园,严格落实外来人员和车辆入校预约审核制度,未经学校授权,机动车辆不得进入校园,守好校园大门。加强学校对接送学生车辆(求知专线)的管理,严格落实学生接送车辆“三不一优先”原则。遇有学校放学高峰时,要引导学生安全有序上下车;遇有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时,要组织学生错峰上下学。以确保学生上下学期间的安全保障。
(三)加强学生乘车安全教育及应急处突。要加强对师生的安全宣传教育,做好学生在上下学途中交通安全的提醒工作,以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积极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升安保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应对能力。一旦发现可疑人员或异常行为,应按流程规范处置,加强属地相关部门联动,协同处理,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
(四)加强校内车辆的管理。对于课间、上下学以及学生密集时段,及宿舍、食堂等人流密集区域,要增设防护装置,限制或禁止普通车辆通行。学校(幼儿园)要对门禁系统内车辆进行全面清查,未经学校允许,机动车辆不得进入校园,如特殊原因需进入校园要按照报备登记手续方可进校;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进入校园要严格按照规定路线、规定时速、导向箭头及交通标识行驶,严禁校园超速行驶;下课期间或上下学、学生密集高峰期,原则上不得允许机动车辆、非机动车在校园内行驶。
(五)加强特殊车辆的管理。学校(幼儿园)要加强教育教学、应急、第三方服务保障等车辆的管理;校内施工车辆原则上不得进入办公区、教学区、生活区。
(六)加强校园周边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学校(幼儿园)要通过多种形式对教职工、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宣教,要求师生员工严格遵守校园内外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同时要利用橱窗、展板、电子屏、工作微信群等载体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
以上反馈如有不当之处,尽请批评指正!再次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我们及时采纳你所提出的建议,更希望您一如既往关心支持校园平安建设。
承办领导:褚凯军
承 办 人:翁向东
联系电话:63722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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