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08123/2024-0399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发展和改革局 发文日期 2024-08-28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杭州市临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83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
2024-08-28 17:24
来源:
区发改局
浏览量:

张杰委员:

您在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区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的建议》已由区政府交发改局牵头,区人民法院、区数据资源管理局、区司法局、市公安局临安分局协同办理。首先感谢您对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心和支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区紧紧围绕“打造最讲信用城市”目标,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积极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全区营造“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社会诚信氛围,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信用临安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规范信用信息归集录入。一方面定期归集信用信息数据。按照时效性、准确性、规范性原则,加强对全区包括应急管理、文广旅体、卫健、人社、规资等涉信单位信用信息的管理,定期归集报送信用信息数据,规范社会信用信息的记录和整合。另一方面规范收集报送联合奖惩案例。摸排全区信用守信激励及失信惩戒案例,按月及时归集报送至杭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2023年度我区共报送联合奖惩案例2550条。

二、建立完善部门联动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体系。推动各部门将信用管理机制嵌入工作流程,在“互联网+监管”中关联信用规则,对监管对象进行分级分类,根据信用等级在监管方式、“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比例和频次等方面采取差异化措施,提高信用监管效率和风险防范能力。

三、将信用信息记录和应用嵌入监管全流程。推动各部门在办理注册登记、资质审核、资金拨付、评先评优、日常监管、公共服务等过程中,及时、准确、全面记录市场主体信用行为,特别是将失信记录建档留痕,把信用核查嵌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将信用状况作为实施监管措施的重要依据。

四、规范实施失信惩戒与信用修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9号)“(九)依法依规确定失信惩戒措施”中规定“对失信主体采取减损权益或增加义务的惩戒措施,必须基于具体的失信行为事实,直接援引法律、法规或者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为依据,并实行清单制管理。.....各地可依据地方性法规,参照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的制定程序,制定适用于本地的失信惩戒措施补充清单”。我区严格依照国家、省、市的失信联合惩戒目录,发挥失信惩戒机制的约束作用。按照保护权益、审慎适度原则,鼓励引导失信主体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修复自身信用,2023年度共修复了近1000条失信记录。

五、举办“诚信建设万里行”大型宣传活动。2023年,我区组织了“初心守诚,天目有信”诚信建设万里行临安站主题活动,将信用与临安鸡血石为代表的印信文化相结合,把“诚信建设”活动与学习教育相结合,邀请部门、镇街、企业、学校及银行各界代表,举办了一场卓有特色的信用宣传活动,在全区营造“知信、用信、守信”的良好氛围。

六、打造“天目有信-临里好家政”个体工商户评价试点。该场景以省个体工商户信用评价分为基础分,引入行业特色指标,构建多维度的家政行业信用评价体系,同时在临里好家政平台打造了“亮信用”、“用信用”、“信用预警”3大特色版块,推动市场主体和消费者互信、共信,共建全区放心消费环境,目前该场景已成功入选为省级个体工商户信用评价试点,荣获杭州市“一区县一特色”信用应用特色场景。

下一步,我局将与相关部门进一步对接,不断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一是规范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加强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公示工作,依法将信用信息及时、准确、无遗漏地向社会公开,按程序将不良信息记入信用档案。

二是加强数据分析应用。依据现有底座平台上的数据,进一步关注公共信用领域,积极推动公共数据的跨部门流通和多元化融合,完善失信数据治理,发挥公共信用数据价值。拓展提升关于公共信用领域的失信数据资源质量,充分发挥公共数据对信用监督、失信惩戒的积极作用。

三是提高失信惩戒威慑力。通过法院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定期公布,从而达到敦促自动履行目的在执法部门微信公众号平台定期发布被部门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目录,加强失信曝光力度。

四是完善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为一时困难但仍诚信履行的企业,争取减免执行费用、减免利息等正向红利。建立信用修复快速通道,对诚信履行的企业第一时间屏蔽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解除法定代表人限制高消费措施、出具结案通知书等。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信用体系建设的关心和支持,同时也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

 

             承办领导:  东

             承 人:  

             联系电话:0571-89540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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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区发展和改革局
发文日期 2024-08-28
杭州市临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83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4-08-28
信息来源: 区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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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杰委员:

您在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区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的建议》已由区政府交发改局牵头,区人民法院、区数据资源管理局、区司法局、市公安局临安分局协同办理。首先感谢您对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心和支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区紧紧围绕“打造最讲信用城市”目标,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积极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全区营造“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社会诚信氛围,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信用临安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规范信用信息归集录入。一方面定期归集信用信息数据。按照时效性、准确性、规范性原则,加强对全区包括应急管理、文广旅体、卫健、人社、规资等涉信单位信用信息的管理,定期归集报送信用信息数据,规范社会信用信息的记录和整合。另一方面规范收集报送联合奖惩案例。摸排全区信用守信激励及失信惩戒案例,按月及时归集报送至杭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2023年度我区共报送联合奖惩案例2550条。

二、建立完善部门联动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体系。推动各部门将信用管理机制嵌入工作流程,在“互联网+监管”中关联信用规则,对监管对象进行分级分类,根据信用等级在监管方式、“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比例和频次等方面采取差异化措施,提高信用监管效率和风险防范能力。

三、将信用信息记录和应用嵌入监管全流程。推动各部门在办理注册登记、资质审核、资金拨付、评先评优、日常监管、公共服务等过程中,及时、准确、全面记录市场主体信用行为,特别是将失信记录建档留痕,把信用核查嵌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将信用状况作为实施监管措施的重要依据。

四、规范实施失信惩戒与信用修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9号)“(九)依法依规确定失信惩戒措施”中规定“对失信主体采取减损权益或增加义务的惩戒措施,必须基于具体的失信行为事实,直接援引法律、法规或者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为依据,并实行清单制管理。.....各地可依据地方性法规,参照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的制定程序,制定适用于本地的失信惩戒措施补充清单”。我区严格依照国家、省、市的失信联合惩戒目录,发挥失信惩戒机制的约束作用。按照保护权益、审慎适度原则,鼓励引导失信主体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修复自身信用,2023年度共修复了近1000条失信记录。

五、举办“诚信建设万里行”大型宣传活动。2023年,我区组织了“初心守诚,天目有信”诚信建设万里行临安站主题活动,将信用与临安鸡血石为代表的印信文化相结合,把“诚信建设”活动与学习教育相结合,邀请部门、镇街、企业、学校及银行各界代表,举办了一场卓有特色的信用宣传活动,在全区营造“知信、用信、守信”的良好氛围。

六、打造“天目有信-临里好家政”个体工商户评价试点。该场景以省个体工商户信用评价分为基础分,引入行业特色指标,构建多维度的家政行业信用评价体系,同时在临里好家政平台打造了“亮信用”、“用信用”、“信用预警”3大特色版块,推动市场主体和消费者互信、共信,共建全区放心消费环境,目前该场景已成功入选为省级个体工商户信用评价试点,荣获杭州市“一区县一特色”信用应用特色场景。

下一步,我局将与相关部门进一步对接,不断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一是规范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加强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公示工作,依法将信用信息及时、准确、无遗漏地向社会公开,按程序将不良信息记入信用档案。

二是加强数据分析应用。依据现有底座平台上的数据,进一步关注公共信用领域,积极推动公共数据的跨部门流通和多元化融合,完善失信数据治理,发挥公共信用数据价值。拓展提升关于公共信用领域的失信数据资源质量,充分发挥公共数据对信用监督、失信惩戒的积极作用。

三是提高失信惩戒威慑力。通过法院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定期公布,从而达到敦促自动履行目的在执法部门微信公众号平台定期发布被部门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目录,加强失信曝光力度。

四是完善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为一时困难但仍诚信履行的企业,争取减免执行费用、减免利息等正向红利。建立信用修复快速通道,对诚信履行的企业第一时间屏蔽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解除法定代表人限制高消费措施、出具结案通知书等。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信用体系建设的关心和支持,同时也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

 

             承办领导:  东

             承 人:  

             联系电话:0571-89540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