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8182/2024-042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人力社保局 | 发文日期 | 2024-09-12 |
安徽众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2T9LD06J):
因你单位拒不履行《杭州市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杭临人社罚决字〔2024〕第000050号),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本机关对你单位给予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的行政处罚。
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六十六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杭州市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杭临人社罚决字〔2024〕第000050号)、《杭州市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用修复告知书》(杭临人社信修告字〔2024〕第000039号)、《杭州市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合规建议书》(杭临人社规建〔2024〕50号)。
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文书详见附件。特此公告。
附件:《杭州市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杭临人社罚决字〔2024〕第000050号.pdf)、
《杭州市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用修复告知书》(杭临人社信修告字〔2024〕第000039号.pd)、
《杭州市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合规建议书》(杭临人社规建〔2024〕50号.pdf)。
杭州市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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