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08377/2024-7245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水利水电局 发文日期 2024-09-30
统一编号 有效性
临水许准〔2024〕101号关于杭政储出【2023】117号地块天目未来谷项目-桥涵工程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方案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日期:
2024-09-30 16:35
来源:
办公室
浏览量:

浙江国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杭政储出【2023】117号地块天目未来谷项目—桥涵工程防洪影响评价报告》(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等材料,我局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 》第三十六条,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天目山镇绍鲁村,作为天目未来谷的市政配套项目将新、改建七条道路,其中1号路的4#桥、拼宽2#桥,5号路的1座箱涵,涉及东关溪、上尤坞水。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东关溪天目未来谷核心区块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

二、原则同意天目未来谷桥涵工程按设计方案建设。工程建设可能引起河道水位、河势及河床发生变化,对项目区两岸及上下游防洪、排涝等方面带来影响,因此,做好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防洪影响工作十分必要。

三、根据《报告》本项目涉水桥梁2座,箱涵1座,设计防洪标准、桥梁底净空、雍水高度、冲刷基本满足规范要求。

1、涌村4#桥(K0+152)为新建桥梁,跨东关溪,长90m,宽14m,跨径(25+40+25)m,上部采用预应力砼箱梁,下部采用板式墩、重力式桥台。桥梁底高程142.877m,2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141.8m,阻水率4.08%,满足行洪要求。

2、涌村2#桥(K2+295.498)为拼宽桥,跨东关溪,全长48m,原宽6.85m,跨径3×16m。采用与现状桥梁相同的布跨形式向北侧拼宽5.65m,上部采用后张法预应力空心板,下部采用柱式墩,重力式桥台。桥梁底高程156.328m,2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155.02m,满足行洪要求。

3、1#箱涵(K0+124.703)为新建混凝土箱涵,跨上尤坞水,全长21.04m,跨径1×6m,高3m。箱涵顶标高141.27m,2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140.96m,满足行洪要求。

四、按照“先补后占”的原则,你单位应在河道回填、占用前先行实施或与工程同步实施拓宽河道、新建堤防(护岸)、加固堤防等补偿工程,确保河道的安全及功能。

五、根据《报告》,本工程占用一般水域面积81.14m2,占用水域容积261m3,通过天目未来谷项目—东关溪河道整治工程拓宽河道等措施补偿一般水域面积709.70m2,新增水域容积2569.11m3,实现占补平衡。

六、桥梁施工应尽量避开汛期(4月15日至10月15日),如需跨汛期施工,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度汛方案报我局备案。涉及围堰等临时占用水域,应当报我局审批。

七、施工期间作业范围内河道防汛安全责任由你单位负责,如遇暴雨等特殊情况,须服从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挥和调度。建设过程中对工程范围内河道、堤防进行观测,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采取补救措施。

八、工程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水土流失,禁止向河道内任意倾倒污水、泥浆、废渣等,禁止河道砂石料外运。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施工围堰等阻水设施,恢复河道原貌。相应的防治措施费用纳入主体工程投资概算,确保防治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同时投入使用。

九、建设单位要加强施工组织管理,主动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检查,若有重大变更,必须报我局审核同意方可实施,工程完工后,应及时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方可投入使用。


联系人:浙江国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

临安区水利水电局  23616065


杭州市临安区水利水电局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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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4-09-30
临水许准〔2024〕101号关于杭政储出【2023】117号地块天目未来谷项目-桥涵工程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方案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4-09-30
信息来源: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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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国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杭政储出【2023】117号地块天目未来谷项目—桥涵工程防洪影响评价报告》(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等材料,我局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 》第三十六条,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天目山镇绍鲁村,作为天目未来谷的市政配套项目将新、改建七条道路,其中1号路的4#桥、拼宽2#桥,5号路的1座箱涵,涉及东关溪、上尤坞水。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东关溪天目未来谷核心区块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

二、原则同意天目未来谷桥涵工程按设计方案建设。工程建设可能引起河道水位、河势及河床发生变化,对项目区两岸及上下游防洪、排涝等方面带来影响,因此,做好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防洪影响工作十分必要。

三、根据《报告》本项目涉水桥梁2座,箱涵1座,设计防洪标准、桥梁底净空、雍水高度、冲刷基本满足规范要求。

1、涌村4#桥(K0+152)为新建桥梁,跨东关溪,长90m,宽14m,跨径(25+40+25)m,上部采用预应力砼箱梁,下部采用板式墩、重力式桥台。桥梁底高程142.877m,2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141.8m,阻水率4.08%,满足行洪要求。

2、涌村2#桥(K2+295.498)为拼宽桥,跨东关溪,全长48m,原宽6.85m,跨径3×16m。采用与现状桥梁相同的布跨形式向北侧拼宽5.65m,上部采用后张法预应力空心板,下部采用柱式墩,重力式桥台。桥梁底高程156.328m,2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155.02m,满足行洪要求。

3、1#箱涵(K0+124.703)为新建混凝土箱涵,跨上尤坞水,全长21.04m,跨径1×6m,高3m。箱涵顶标高141.27m,2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140.96m,满足行洪要求。

四、按照“先补后占”的原则,你单位应在河道回填、占用前先行实施或与工程同步实施拓宽河道、新建堤防(护岸)、加固堤防等补偿工程,确保河道的安全及功能。

五、根据《报告》,本工程占用一般水域面积81.14m2,占用水域容积261m3,通过天目未来谷项目—东关溪河道整治工程拓宽河道等措施补偿一般水域面积709.70m2,新增水域容积2569.11m3,实现占补平衡。

六、桥梁施工应尽量避开汛期(4月15日至10月15日),如需跨汛期施工,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度汛方案报我局备案。涉及围堰等临时占用水域,应当报我局审批。

七、施工期间作业范围内河道防汛安全责任由你单位负责,如遇暴雨等特殊情况,须服从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挥和调度。建设过程中对工程范围内河道、堤防进行观测,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采取补救措施。

八、工程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水土流失,禁止向河道内任意倾倒污水、泥浆、废渣等,禁止河道砂石料外运。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施工围堰等阻水设施,恢复河道原貌。相应的防治措施费用纳入主体工程投资概算,确保防治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同时投入使用。

九、建设单位要加强施工组织管理,主动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检查,若有重大变更,必须报我局审核同意方可实施,工程完工后,应及时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方可投入使用。


联系人:浙江国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

临安区水利水电局  23616065


杭州市临安区水利水电局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