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08991/2025-7327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昌化镇 发文日期 2025-01-10
统一编号 有效性
关于不露天焚烧、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
日期:
2025-01-10 09:34
来源:
昌化镇
浏览量:

全体村(居)民朋友们:

每逢农忙时节和节假日,露天焚烧秸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等问题时有发生,不仅影响环境空气质量,还给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杭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等要求,向全体村民朋友提出以下倡议:

一、不露天焚烧各类物质。露天焚烧产生的大量浓烟造成大气能见度下降,直接影响民航、铁路、高速公路的正常运营,易引发交通事故;浓烟还易形成雾霾,严重威胁人体健康。我镇行政区域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禁止露天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二、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火花易引发火灾、事故,造成生命财产损失;产生的噪声不仅扰民,还会造成中枢神经功能和听觉组织损伤;产生的烟尘会严重影响环境空气质量。倡导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倡议春节期间不放烟花爆竹,共同守护生态环境。

三、做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者、践行者。环境空气质量的优劣关乎到我们每一个人,保护环境就是保护我们每一个人的健康安全。请全体村民朋友们,学习环保知识,提高环保意识,自觉抵制不安全、不环保行为,积极举报违法行为,主动宣传、践行不露天焚烧各类物质,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做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者、践行者,成为受益者。

杭州市临安区昌化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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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昌化镇
发文日期 2025-01-10
关于不露天焚烧、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
发布时间:2025-01-10
信息来源: 昌化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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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村(居)民朋友们:

每逢农忙时节和节假日,露天焚烧秸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等问题时有发生,不仅影响环境空气质量,还给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杭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等要求,向全体村民朋友提出以下倡议:

一、不露天焚烧各类物质。露天焚烧产生的大量浓烟造成大气能见度下降,直接影响民航、铁路、高速公路的正常运营,易引发交通事故;浓烟还易形成雾霾,严重威胁人体健康。我镇行政区域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禁止露天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二、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火花易引发火灾、事故,造成生命财产损失;产生的噪声不仅扰民,还会造成中枢神经功能和听觉组织损伤;产生的烟尘会严重影响环境空气质量。倡导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倡议春节期间不放烟花爆竹,共同守护生态环境。

三、做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者、践行者。环境空气质量的优劣关乎到我们每一个人,保护环境就是保护我们每一个人的健康安全。请全体村民朋友们,学习环保知识,提高环保意识,自觉抵制不安全、不环保行为,积极举报违法行为,主动宣传、践行不露天焚烧各类物质,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做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者、践行者,成为受益者。

杭州市临安区昌化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