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8174/2025-77323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5-02-25 |
一、合同编号: 20231201
二、合同名称: 杭州市临安区天目医药港化工集聚区封闭化管理项目
三、项目编号: [2023]2581号-1
四、项目名称: 杭州市临安区天目医药港化工集聚区封闭化管理项目(重新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临安区锦南新城管理委员会
地 址: 杭州市临安区锦南街道九州街599号
联 系 方 式:0571-61066312
供应商(乙方): 杭州临安名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临安区禄地名苑2幢101
联 系 方 式: 0571-23662866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 负责天目医药港化工集聚区封闭化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负责园区封闭化管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等工作。
服务要求: (1)乙方必须遵守劳动法,依法规范用工,职龄内人员需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基本社会养老保险。其中应急指挥中心(消控室)值班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并持有建(构)筑物消防证。职龄内人员工资应不低于杭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加班费用支付按政策法规规定执行。 (2)人员到岗率100%。员工调动或辞职,应事先通知并征求甲方意见,并及时配齐。 (3)员工因病事假而缺勤,应主动及时安排人员补岗,并告知甲方。 (4)维护管理区域公共秩序周强化社会公德和安全意识,保护区域内的公共设施和设备,预防各类刑事案件和治安事件的发生。 (5)乙方服务人员因履行本项目服务工作而发生自身人身财产损害或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包括上下班途中),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6)服从甲方管理及工作安排,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称职的员工。 (7)所有一线服务人员均由乙方购买社会保险。 (8)服务期内出现问题,如与甲方单位工作人员或者群众发生纠纷、员工内部之间出现纠纷等影响甲方声誉的所有事件,乙方的主要负责人应立即响应,15分钟内到达现场,30分钟内解决问题,现场解决不了的应采取应急措施,立即阻止事态的发展,确保无任何影响甲方的事件发生。
服务期限: 2023年12月1日-2024年12月1日
服务地点: 临安
七、验收日期: 2024年12月02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黄清波、童元飞、周俊儒
九、验收意见: 服务成果通过验收
十、其他补充事宜: /
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