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8668/2025-7738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公安分局 | 发文日期 | 2025-03-26 |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我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新增了7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5年4月1日启用,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下列监控设备启用后的第一个月为试用期,机动车被首次记录交通违法的,将通过“交管12123”APP或者本地短信平台向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发起提示信息,不予处罚;发送提示信息后,机动车被再次记录交通违法的,将依法予以处理。
具体设置地点及抓拍违法行为:
序号 | 设备设置地点 | 具体违法行为 |
1 | 玲珑街道吴越街玲珑山路东口(东向西方向) |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
2 | 玲珑街道吴越街玲珑山路西口(西向东方向) |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
3 | 玲珑街道玲珑山路吴越街南口(南向北方向) | (1)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2)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
4 | 玲珑街道玲珑山路吴越街北口(北向南方向) | (1)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2)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
5 | 玲珑街道吴越街兴禹街东口(东向西方向) | (1)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2)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
6 | 玲珑街道吴越街兴禹街西口(西向东方向) | (1)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2)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
7 | 玲珑街道兴禹街吴越街南口(南向北方向) |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杭州市公安局临安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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