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8860/2025-7744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单位 | 於潜镇 | 成文日期 | 2025-03-28 |
发文字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统一编号 | 关联内容 |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第三十条“制定机关根据上级机关的要求或者认为确有必要的,可以对其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专项清理或者即时清理”的规定,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起草、谁清理”的原则,经於潜镇人民政府同意,决定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
二、制定依据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规定。
三、主要内容
因补助标准、方式在合理性、科学性方面已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拟废止《於潜镇经济高质量发展奖励政策》(於政〔2024〕5号)文件。
四、实施时间
本通知自2025年5月1日起实施
五、解读单位及解读人
解读单位:杭州市临安区於潜镇人民政府
解读人:司尚荣(於潜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王镭(於潜镇人民政府经济发展办主任)
联系电话:0571-63867009
杭州市临安区於潜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1日
关于废止《於潜镇经济高质量发展奖励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读)PPT.pptx
关于废止《於潜镇经济高质量发展奖励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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