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8182/2025-7759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人力社保局 | 发文日期 | 2025-04-11 |
宁波旺财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3MA7DYLP03E)
日期:
2025-04-11 15:58
来源:
区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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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旺财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3MA7DYLP03E):
我局依法调查张*投诉你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线索时,因你单位未在注册地址办公且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法律文书,现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六十六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杭临人社监询字〔2025〕416号)。
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来本局领取《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联系地址:杭州市临安区衣锦街468号劳动保障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571-61060612)。
特此公告。
附件: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杭临人社监询字〔2025〕416号).pdf
杭州市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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