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08676/2025-7773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5-04-22
统一编号 有效性
行政复议决定书送达公告
日期:
2025-04-22 10:22
来源:
区司法局
浏览量:

盛良华:

请求撤销被申请人杭州市临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作出的杭临综执8505725010644518《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113日向本机关提起行政复议。经依法延期,本机关已于2025年3月25日作出杭临政复[2025]35号《行政复议决定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十九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维持被申请人杭州市临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作出的编号为杭临综执8505725010644518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本机关分别于2025年3月26日通过邮政快递(编号:1263115389505)向你留存的通讯地址“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白水涧立塔里133号”邮寄送达,邮件于2025年3月31日因“多次电话无人接听”被退回至本机关,本机关于2025年4月3日16:19、2025年4月7日10:18向您致电”,因你无法提供新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本机关于2025年4月7日通过邮政快递(编号:1263115308705)向你留存的通讯地址“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白水涧立塔里133号”邮寄送达,邮件于2025年4月13日因“多次电话无人接听”被退回至本机关。2025年4月15日本机关再次通过您留存的通讯地址“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白水涧立塔里133号”邮寄送达,后于2025年4月21日因“多次电话无人接听”被退回至本机关。因您无法提供准确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杭临政复[2025]35号《行政复议决定书》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前往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杭州市临安区衣锦街398号)领取行政复议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特此公示。

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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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5-04-22
行政复议决定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22
信息来源: 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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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撤销被申请人杭州市临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作出的杭临综执8505725010644518《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113日向本机关提起行政复议。经依法延期,本机关已于2025年3月25日作出杭临政复[2025]35号《行政复议决定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十九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维持被申请人杭州市临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作出的编号为杭临综执8505725010644518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本机关分别于2025年3月26日通过邮政快递(编号:1263115389505)向你留存的通讯地址“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白水涧立塔里133号”邮寄送达,邮件于2025年3月31日因“多次电话无人接听”被退回至本机关,本机关于2025年4月3日16:19、2025年4月7日10:18向您致电”,因你无法提供新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本机关于2025年4月7日通过邮政快递(编号:1263115308705)向你留存的通讯地址“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白水涧立塔里133号”邮寄送达,邮件于2025年4月13日因“多次电话无人接听”被退回至本机关。2025年4月15日本机关再次通过您留存的通讯地址“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白水涧立塔里133号”邮寄送达,后于2025年4月21日因“多次电话无人接听”被退回至本机关。因您无法提供准确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杭临政复[2025]35号《行政复议决定书》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前往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杭州市临安区衣锦街398号)领取行政复议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

  特此公示。

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