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09302/2025-7774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商务局 发文日期 2025-04-22
统一编号 有效性
关于公开征求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意见的通知
日期:
2025-04-22 14:23
来源:
区商务局
浏览量: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规定,现对我局政策文件进行清理,现拟定《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2025423日至57日,在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向杭州市临安区商务局提出意见。单位书面反映问题需加盖公章;个人书面反映问题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来信反映以邮戳日为准。

征集方式:

1.联系电话:0571-89542117

  联系人:刘艳君、洪丽玲

2.书信征集寄送至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钱王街390号临安区商务局,邮编311300,请在信件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附件:

1.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关于《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附件1: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关于《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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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商务局
发文日期 2025-04-22
关于公开征求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22
信息来源: 区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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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规定,现对我局政策文件进行清理,现拟定《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2025423日至57日,在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向杭州市临安区商务局提出意见。单位书面反映问题需加盖公章;个人书面反映问题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来信反映以邮戳日为准。

征集方式:

1.联系电话:0571-89542117

  联系人:刘艳君、洪丽玲

2.书信征集寄送至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钱王街390号临安区商务局,邮编311300,请在信件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附件:

1.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关于《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附件1: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关于《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