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8182/2025-7831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人力社保局 | 发文日期 | 2025-06-10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青山湖科技城管委会: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高质量就业工作的意见》(杭政函〔2022〕81号)、《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高质量就业工作的通知》(杭人社发〔2023〕6号)等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个人或单位可申请相应社保补贴。现经过个人和单位申报,各镇(街道)、社区受理初审,区人力社保局复核,认定潘亚军等269人次可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1765323.36元,认定杭州临安玉后美容馆等68家单位可享受单位招用社保补贴1461050.35元,认定陈晨等13人次可享受创业社保补贴47500元,认定邵尚炯等109人次可享受其他补贴212000元,合计金额3485873.71元。现将补贴资金拨付给你们,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单位招用社保补贴、创业社保补贴列“2080704社会保险补贴”预算支出,其他补贴列“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预算支出。请各单位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要求,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特此通知。
附件:
杭州市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临安区财政局
202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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