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8182/2025-7839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人力社保局 | 发文日期 | 2025-06-18 |
宁波旺财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3MA7DYLP03E)
日期:
2025-06-18 15:28
来源:
区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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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旺财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3MA7DYLP03E):
本机关依法调查张*、王*投诉你单位涉嫌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一案,已于2025年6月18日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书》(杭临人社理决字〔2025〕第000041号) 。
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六十六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杭州市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理决定书》(杭临人社理决字〔2025〕第000041号。
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文书详见附件。特此公告。
附件:《杭州市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理决定书》(杭临人社理决字〔2025〕第000041号.pdf)
杭州市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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