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9302/2025-7904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商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5-06-24 |
发文字号 | 有效性 | ||
统一编号 | 关联内容 |
一、清理背景说明
我局《关于印发〈关于促进“双招双引”推动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临商务〔2021〕5号)、《关于印发〈关于促进“双招双引”推进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实施细则〉的通知》(临商务〔2021〕22号)与新颁布实施的《关于印发〈关于大力推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临发改〔2025〕8号)、《关于印发〈关于实施产业强区战略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临经信〔2025〕10号)两个规范性文件内容上存在重复,依法应予清理废止。
二、清理依据
《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
三、主要内容
文件的主要内容为废止《关于印发〈关于促进“双招双引”推动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临商务〔2021〕5号)、《关于印发<关于促进“双招双引”推动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实施细则>的通知》(临商务〔2021〕22号)。
四、实施时间
本通知自2025年6月20日起施行。
五、解读单位及解读人
解读单位:杭州市临安区商务局
解读人:洪丽玲
联系人:0571-8954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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