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8377/2025-7862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水利水电局 | 发文日期 | 2025-06-27 |
项目名称 | 杭州市青山水库专项维修工程 |
建设地点 | 浙江省 杭州市 临安区 项目区中心坐标点为东经119.80937248,北纬30.24687926 |
区域评估情况 | 开发区名称:无 |
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审批机关、文号和时间:无 | |
水土保持方案公开情况 | 公示网站:水土保持公示网 |
起止时间:2025年6月4日至2025年6月17日 | |
公众意见接受和处理情况:无 | |
生产建设单位 | 名称:杭州市水库管理服务中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G | |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闲林街道源峰街218号 电子信箱:无 | |
法人代表:金某某 | |
授权经办人姓名: 联系电话: 证件类型及号码:身份证 | |
生产 建设 单位 承诺 内容 | 1.已经知晓并将认真履行水土保持各项法定义务。 2.所填写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要求。 3.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按照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有效防治项目建设中的水土流失;项目投产使用前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报备。 4.依法依规按时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5.积极配合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6.愿意承担作出不实承诺或者未履行承诺的法律责任和失信责任。 7.其他需承诺的事项: 无。
法人代表(签字): 生产建设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审批部门许可决定 | 上述承诺以及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材料完整、格式符合规定要求,准予许可。请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万元。
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审批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
1.本表除编号、许可决定部分外,均由生产建设单位填写。
2.本表“公众意见接收和处理情况”因内容较多填写不下时,另附页填写。
3.本表“生产建设单位承诺内容”和“审批部门许可决定”不可分割,分割无效。4.本表一式3份,生产建设单位、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审批部门 )、监督检查部门各执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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