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9302/2025-789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商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5-06-20 |
发文字号 | 临商务〔2025〕27号 | 有效性 | 有效 |
统一编号 | ALAD21—2025—0001 | 关联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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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省市各驻临机构: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规定,我局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过清理,决定对《关于印发〈关于促进“双招双引”推动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临商务〔2021〕5号)、《关于印发<关于促进“双招双引”推动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实施细则>的通知》(临商务〔2021〕22号)予以废止。原政策有效期内的项目按照原政策执行。
本决定自2025年6月20日起施行。
中共杭州市临安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杭州市临安区商务局
杭州市临安区财政局
2025年6月20日
关于废止《关于印发〈关于促进“双招双引”推动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及其实施细则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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