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08182/2025-7899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人力社保局 成文日期 2025-07-10
发文字号 临人社发〔2025〕46号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ALAD 13-2025-0001 关联内容
杭州市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日期:
2025-07-15 18:15
来源:
区人力社保局
浏览量: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维护法制统一,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规定,我局对2024年12月31日以前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对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现将决定结果公布如下:

废止《关于推进杭州市临安区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通知》(临人社发〔2018〕96号)、《杭州市大学生创业园(临安)管理办法(试行)》(临人社发〔2020〕33号)。

本决定自2025年8月15日起施行。



杭州市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10日


分享:
字体: [

]
打印
索引号 002508182/2025-78999
发文字号 临人社发〔2025〕46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人力社保局
成文日期 2025-07-10
统一编号 ALAD 13-2025-0001
有效性 有效
关联类型
杭州市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15
信息来源: 区人力社保局
浏览量: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维护法制统一,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规定,我局对2024年12月31日以前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对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现将决定结果公布如下:

废止《关于推进杭州市临安区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通知》(临人社发〔2018〕96号)、《杭州市大学生创业园(临安)管理办法(试行)》(临人社发〔2020〕33号)。

本决定自2025年8月15日起施行。



杭州市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