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8369/2025-7907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5-07-21 |
发文字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统一编号 | ALAD65-2025-0002 | 关联内容 |
一、制定背景
2023年临安区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联合制定了《土地(耕地)经营权适度规模流转奖补及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办法》(临农〔2023〕359号),办法规定有效期为3年,将于2026年11月23日到期。根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承包地经营权流转的通知》(中农发[2024]3号)文件精神,“严禁通过下指标、定任务或将流转面积、流转比例纳入绩效考核和政策奖励等方式推动土地流转,不得将土地流转率作为规划指标或项目申报条件等。”,拟对《土地(耕地)经营权适度规模流转奖补及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办法》(临农〔2023〕359号)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二、政策依据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承包地经营权流转的通知》(中农发[2024]3号)
三、主要内容
根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承包地经营权流转的通知》(中农发[2024]3号)文件精神,拟对《土地(耕地)经营权适度规模流转奖补及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办法》(临农〔2023〕359号)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经局党政班子研究以及向社会、相关部门公开征求意见,决定予以废止。
四、解读单位及联系人
解读单位:杭州市临安区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王向荣(党委委员、总农艺师)
江玉娟(区农村经济经营服务站站长)
联系方式: 0571-8954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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