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8297/2025-7909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临安分局 | 发文日期 | 2025-07-23 |
《杭州市临安区河桥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于2025年1月6日经杭州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现根据有关法律要求,将规划主要内容公布如下:
一、规划范围和规划期限
本规划范围为河桥镇行政辖区范围。
规划基期为2020年,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近期到2025年,远期到2035年。
二、定位与目标
河桥镇总体定位为临安区西部生态旅游核心区,打造以古镇体验、生态观光和养生休闲为特色的现代化生态文旅城镇。
到2035年,争创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全面形成安全韧性、集约高效、共同富裕和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建成长三角文旅示范重镇、省级康养休闲强镇,共同富裕目标基本实现,“美丽幸福河桥”效果彰显。
三、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规划形成“一心、两带、三片”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结构。“一心”指河桥镇区综合服务中心。“两带”指城镇主要发展带和城镇次要发展带。“三片”指东部旅游服务片、南部高山运动休闲片和西部乡村旅游及生态保育片。
四、空间控制线落实
河桥镇细化落实上位规划传导的三条基本控制线。落实永久基本农田812.77公顷,落实生态保护红线1832.98公顷,落实城镇开发边界87.54公顷。
同时,河桥镇细化落实城市蓝线、城市绿线、城市黄线、城市橙线、城市紫线、道路红线等城市重要控制线,基础设施控制线、灾害防治控制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其他空间控制线,划定村庄建设边界。
五、用途分区规划
遵循全覆盖、不交叉、不重叠的基本原则,河桥镇细化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规划用途分区。河桥镇一级分区包括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农田保护区、城镇发展区和乡村发展区。其中,城镇发展区进一步细分为居住生活区、综合服务区、商业商务区、工业发展区、仓储物流区、绿地休闲区、交通枢纽区、战略预留区和特别用途区;乡村发展区进一步细分为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农田整备区和林业发展区。
六、公共服务设施体系规划
河桥镇将城镇和乡村作为有机整体统筹谋划,在现状梳理分析的基础上,根据上位规划和相关规定合理配置公共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会福利等各类公共服务设施,明确各级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和规模要求,配置形成河桥镇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
七、历史文化保护规划
充分保护和传承各类文化资源,彰显河桥镇历史文化价值和特色,提高历史文化保护利用水平。将镇域范围内多类型文化遗存纳入保护框架,构建由“历史文化名镇、文物保护单位(点)、历史建筑、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古树名木、地下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构成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定期组织开展乡镇范围内的历史文化资源普查,按照预保护通知要求及时设立预保护标志,开展日常巡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预保护对象。
八、综合交通体系规划
河桥镇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重要公路线网,包括G330、X309、X341、X329、Y460、Y472等;规划城镇道路形成“一横一纵”的干路网系统,完善公交场站及公交线网建设,优化镇域交通设施。
九、自然资源保护利用
落实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与天然林保护范围,推进森林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严格落实林地占补机制,确保森林覆盖率不降低。建立湿地保护分级体系,开展湿地生态修复工程,完善湿地生态系统监测网络体系,弘扬湿地生态文化,加强湿地文化科普宣教工作。推进水资源保护利用,重点保护市(县)级河道、乡级河道和小(二)型及以上水库。
十、规划传导与实施保障
河桥镇共划分1个乡村单元,为河桥镇单元。详细规划应以单元划分方案为基础开展编制工作,允许单元范围按照详细规划相关管理要求进行适应性调整。
落实上位规划明确的重大项目和工程,谋划本镇的主要项目和工程。推进“以存量定计划、以空间定计划、以占补定计划”,保障规划稳定实施。依据乡镇级规划数据库建设标准和数据汇交要求,形成乡镇级规划数据库,纳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作为详细规划编制和审批的基础和依据,推进空间规划编制、审批、实施、监督等全过程数据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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