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8297/2025-7909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临安分局 | 发文日期 | 2025-07-23 |
《杭州市临安区龙岗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于2025年1月6日经杭州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现根据有关法律要求,将规划主要内容公布如下:
一、规划范围和规划期限
本规划范围为龙岗镇行政辖区范围。
规划基期为2020年,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近期到2025年,远期到2035年。
二、定位与目标
龙岗镇总体定位为以农副产品加工、旅游业和电子商贸业为主导的临安西部片区重点镇。
规划至2035年,国土空间格局进一步优化,稳步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实现综合实力显著增强、产业发展提质升级、空间形态整体提升、民生保障持续发力、城市文明魅力彰显、人居环境全面优化,全面实现“浙西产业高地·美丽宜居样板”西部重点镇的建设目标。
三、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龙岗镇规划形成“一心两轴,三区多点”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一心”指围绕镇政府及周边相应镇级公共服务设施形成的龙岗综合服务中心。“两轴”指区域发展联系轴和乡村共富发展轴。“三区”指西部生态自然保护区、东部健康休旅度假片区、南部镇区综合发展片区。“多点”包括北部生态旅游区、华光潭水库观光区、玉山国石文化旅游区、浙西大龙湾、白云人家村落景区、龙岗坚果城等。
四、空间控制线落实
龙岗镇细化落实上位规划传导的三条基本控制线。落实永久基本农田826.08公顷,落实生态保护红线9918.29公顷,落实城镇开发边界209.15公顷。
同时,龙岗镇细化落实城市蓝线、城市绿线、城市黄线、城市橙线、城市紫线、道路红线等城市重要控制线,基础设施控制线、灾害防治控制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其他空间控制线,划定村庄建设边界。
五、用途分区规划
遵循全覆盖、不交叉、不重叠的基本原则,龙岗镇细化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规划用途分区。龙岗镇一级分区包括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农田保护区、城镇发展区、乡村发展区和其他保护利用区。其中,城镇发展区进一步细分为居住生活区、综合服务区、商业商务区、工业发展区和绿地休闲区;乡村发展区进一步细分为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农田整备区和林业发展区。
六、公共服务设施体系规划
龙岗镇将城镇和乡村作为有机整体统筹谋划,在现状梳理分析的基础上,根据上位规划和相关规定合理配置公共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会福利等各类公共服务设施,明确各级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和规模要求,配置形成龙岗镇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
七、历史文化保护规划
充分保护和传承各类文化资源,彰显龙岗镇历史文化价值和特色,提高历史文化保护利用水平。将镇域范围内多类型文化遗存纳入保护框架,构建由“传统村落、文物保护单位(点)、历史建筑、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古树名木、地下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构成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定期组织开展乡镇范围内的历史文化资源普查,按照预保护通知要求及时设立预保护标志,开展日常巡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预保护对象。
八、综合交通体系规划
龙岗镇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1条高速铁路,即杭临绩铁路,采用虚位控制。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重要公路线网,包括杭徽高速、杭徽复线高速、G330、S305、原杭昱线S102、X311、X336等;规划形成“次干路、支路”二级道路体系,规划次干路3条,包括龙岗大街、龙舒街、龙都街。完善公交场站及公交线网建设,优化镇域交通设施。
九、自然资源保护利用
落实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与天然林保护范围,推进森林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严格落实林地占补机制,确保森林覆盖率不降低。建立湿地保护分级体系,开展湿地生态修复工程,完善湿地生态系统监测网络体系,弘扬湿地生态文化,加强湿地文化科普宣教工作。推进水资源保护利用,重点保护县级河道、乡级河道和小(二)型及以上水库。
十、规划传导与实施保障
龙岗镇共划分1个乡村单元,为龙岗镇单元。详细规划应以单元划分方案为基础开展编制工作,允许单元范围按照详细规划相关管理要求进行适应性调整。
落实上位规划明确的重大项目和工程,谋划本镇的主要项目和工程。推进“以存量定计划、以空间定计划、以占补定计划”,保障规划稳定实施。依据乡镇级规划数据库建设标准和数据汇交要求,形成乡镇级规划数据库,纳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作为详细规划编制和审批的基础和依据,推进空间规划编制、审批、实施、监督等全过程数据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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