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8297/2025-7910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临安分局 | 发文日期 | 2025-07-23 |
《临安区於潜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于2025年1月6日经杭州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现根据有关法律要求,将规划主要内容公布如下:
一、规划范围和规划期限
本规划范围为於潜镇行政管辖范围。
规划基期为2020年,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近期到2025年,远期到2035年。
二、定位与目标
於潜镇总体定位为以“天目战略门户、善治活力之城”为发展愿景,落实重点镇的建设要求,打造临安中部崛起龙头,全力推进千年古城复兴,将於潜镇建设为天目旅游西门户、智造转型新样板、智慧农创新高地。
规划至2035年,全面构筑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持续提振产业动力、提升人文实力、提效生态魅力,建成临安中部崛起的桥头堡,助力“吴越名城· 幸福临安”建设。
三、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於潜镇规划形成“一心、双廊、一带、三片区”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结构。“一心”指於潜镇区。“双廊”指杭徽魅力走廊和临金智创走廊。“一带”指天目旅游发展带。“三片区”指北部文旅休闲片区、中部镇区综合片区和南部产城融合片区。
四、空间控制线落实
於潜镇细化落实上位规划传导的三条基本控制线。落实永久基本农田896.69公顷;落实生态保护红线2899.58公顷,落实城镇开发边界443.23公顷。
同时,於潜镇细化落实城市蓝线、城市绿线、城市黄线、城市橙线、城市紫线、道路红线和工业用地控制线等城市重要控制线,粮食安全控制线、生态环境控制线、基础设施控制线、风景文化控制线、灾害防治控制线和城乡风貌控制线等其他空间控制线,划定村庄建设边界。
五、用途分区规划
遵循全覆盖、不交叉、不重叠的基本原则,於潜镇细化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规划用途分区。於潜镇一级分区包括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农田保护区、城镇发展区、乡村发展区和其他保护利用区。其中,城镇发展区进一步细分为居住生活区、综合服务区、商业商务区、工业发展区、物流仓储区、绿地休闲区、交通枢纽区和战略预留区;乡村发展区进一步细分为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农田整备区和林业发展区;其他保护利用区进一步细分为特殊用地集中区和矿产能源发展区。
六、公共服务设施体系规划
於潜镇将城镇和乡村作为有机整体统筹谋划,在现状梳理分析的基础上,根据上位规划和相关规定合理配置公共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会福利和养老设施 等各类公共服务设施,明确各级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和规模要求,配置形成於潜镇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
七、历史文化保护规划
充分保护和传承各类文化资源,彰显於潜镇历史文化价值和特色,提高历史文化保护利用水平。将镇域范围内多类型文化遗存纳入保护框架,构建由“文物保护单位(点)、历史建筑、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古树名木、地下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构成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定期组织开展乡镇范围内的历史文化资源普查,按照预保护通知要求及时设立预保护标志,开展日常巡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预保护对象。
八、综合交通体系规划
於潜镇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重要铁路线网和公路线网,铁路包括杭临绩铁路,公路包括杭徽高速、杭徽复线高速、临金高速、G329、S305和S219等;规划城镇道路形成“六横四纵一网”的干路网系统,完善公交场站及公交线网建设,优化镇域交通设施。
九、自然资源保护利用
落实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与天然林保护范围,推进森林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严格落实林地占补机制,确保森林覆盖率不降低。建立湿地保护分级体系,开展湿地生态修复工程,完善湿地生态系统监测网络体系,弘扬湿地生态文化,加强湿地文化科普宣教工作。推进水资源保护利用,重点保护县级河道、乡级河道和小(二)型及以上水库。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保护区,禁止开展与资源和生态保护政策不相符的勘查活动。
十、规划传导与实施保障
於潜镇共划分1个乡村单元,为於潜镇单元。详细规划应以单元划分方案为基础开展编制工作,允许单元范围按照详细规划相关管理要求进行适应性调整。
落实上位规划明确的重大项目和工程,谋划本镇的主要项目和工程。推进“以存量定计划、以空间定计划、以占补定计划”,保障规划稳定实施。依据乡镇级规划数据库建设标准和数据汇交要求,形成乡镇级规划数据库,纳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作为详细规划编制和审批的基础和依据,推进空间规划编制、审批、实施、监督等全过程数据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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