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8203/2025-7878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住建局 | 发文日期 | 2025-07-08 |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5年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5年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表
(一)202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5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5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5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5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5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乡建设、住房制度改革、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组织拟订相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区城乡建设、住房制度改革、住房保障、房产管理的中长期规划,并监督实施。
2.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工作。组织拟订城乡重大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和老旧小区改造等建设年度计划,并牵头协调推进。统筹城镇道路、桥梁、园林绿化、供水、排水、节水、燃气、路灯、电力、通讯、地下管网、井盖、城市家具、环卫设施、公共停车场(库)等城市基础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工作。统筹推进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重大地下综合利用工程、地下综合管廊、电网、公共停车场(库)、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等建设工作。参与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参与重要规划编制和有关规范审核工作。
3.负责保障性住房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统筹推进全区各类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负责拟订保障性住房年度需求计划。负责各类保障性住房的准入资格审核认定、房源调配管理、房源交付验收、房屋使用管理、补贴资金管理和退出管理等工作。统筹区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的资产运营等综合工作。负责住房保障专项资金、住房补贴资金、住房资金、公有住房售后维修基金等各类保障性资金管理工作。承担私房、代管房产、宗教房产等各类房产政策落实工作。拟订全区直管公房管理政策并指导实施。
4.负责建筑业行业管理和市场监管。指导并按权限负责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负责建筑业信用管理工作。组织推进建筑工业化。指导和管理建筑工程造价工作。按权限负责建筑企业、工程监理、造价咨询等中介机构资质及从业人员管理。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管理和市场监管。指导管理城市建设档案。
5.负责建筑工程(不含地铁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落实建筑活动监管中的生态保护要求,指导协调城市建筑工地的污染防治工作。组织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按权限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6.统筹推进房地产业行业管理和市场监督管理。按权限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负责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的管理。组织开展房产市场的监测分析,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提出房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建议。负责房屋交易管理、房产测绘管理工作。负责商品房预(销)售管理、合同备案管理以及房产交易资金的监管工作。负责楼盘表和房屋面积管理。负责住房租赁管理。负责房产估价与经纪等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
7.负责物业服务行业管理和市场监督管理。负责物业服务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物业维修基金、住宅物业保修金、公有住房售后维修基金的归集、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前期物业招投标的监督管理工作及合同备案、物业企业备案、物业管理区域划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运作。组织实施物业管理改善工作。承担物业两房缴交确认工作。
8.统筹全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统筹既有房屋工程提升与综合改造,统筹全区城乡危房治理改造。负责白蚁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监督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工作。
9.负责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指导监督各镇(街道)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拆除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协助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开展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相关工作。
10.指导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参与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相关工作,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住房建设综合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工作。指导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参与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工作。指导监督农村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负责美丽宜居示范村、传统村落申报工作。
11.负责推进城乡建设领域科技进步工作。负责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指导散装水泥管理和新型墙体材料改革工作。
12.拟订全区建设科技发展计划和行业人才培养规划。指导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建设行业职业技术教育和职工培训工作。负责指导本系统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执业资格制度和岗位技能鉴定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建设行业的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有关工作。
13.指导监督建设行业协会、学会的工作。
1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局属杭州市临安区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预算和局属杭州市临安区城市建设管理中心预算。
二、2025年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36392.46万元。
(二)关于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收入预算36392.4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0600.81万元,下降22.56%,主要是当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等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以及政府投资项目资金还未全部下达,城中村改造工作经费和人才住房保障专项资金大幅减少。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223.45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占41.8%;政府性基金收入21169.01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占58.2%。
(三)关于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支出预算36392.4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0600.81万元,下降22.56%,主要是当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等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以及政府投资项目资金还未全部下达,城中村改造工作经费和人才住房保障专项资金大幅减少。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0.1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4.0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4893.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25.04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3597.57万元,占9.9%;日常公用支出538.66万元,占1.5%;项目支出32256.23万元,占88.6%。
年终结转结余0.00万元。
(四)关于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6392.4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15223.45万元、政府性基金21169.01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0.1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4.0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4893.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25.04万元。
(五)关于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223.4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5306.3万元,下降25.85%,主要是保障性安居工程等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全部下达。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0.14万元,占3.7%;卫生健康支出114.02万元,占0.7%;城乡社区支出13724.25万元,占90.2%;住房保障支出825.04万元,占5.4%。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4.8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14.9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07.4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12.95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其他方面的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65.1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用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48.8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用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823.0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经费。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11166.58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项目、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配租型住房保障(项)510万元,主要用于配租型住房保障方面的支出。包括筹集、维护和管理公共租赁住房支出,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支出,向住房保障对象发放住房租赁补贴支出等。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315.0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六)关于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136.24万元,其中:
人员支出3597.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等;
日常公用支出538.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关于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1169.0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5294.51万元,下降20.01%,主要是人才住房保障专项资金、城中村改造工作经费大幅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21169.01万元,占10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2047.28万元,主要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项目的支出。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18025.00万元,主要用于人才住房保障专项资金、城中村改造工作经费项目的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类)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项)1096.73万元,主要用于临安区供排水运维管理项目的支出。
(八)关于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九)关于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8.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59万元,增长81.41%,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8.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省市及乡镇公务接待等支出。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车辆到年限报废,不再购置。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等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14.4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5.97万元,增长12.9%,主要是人员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77.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7.5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杭州市临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9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32256.23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结余:包括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财政专户管理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障方面的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配租型住房保障(项):反映用于配租型住房保障方面的支出。包括筹集、维护和管理公共租赁住房支出,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支出,向住房保障对象发放住房租赁补贴支出等。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反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地方政府在征地和土地收购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款、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2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项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23.城乡社区支出(类)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项):反映用污水处理费安排的用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维护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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