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08596/2025-7946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科技局 发文日期 2025-08-22
统一编号 有效性
关于公开征求《临安区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
日期:
2025-08-22 11:28
来源:
办公室
浏览量:

为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工作制度,加强和规范科技特派员管理,更好地开展科技特派员工作,现对临安区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时间期限为2025年8月22日至2025年9月4日。有关单位、各界人士可将相关意见建议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至区科技局农社科。

区科技局联系人:陈玉;联系电话:0571-89542247。

通讯地址: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临天路二弄188号科技大楼3楼309

邮  箱:lakjnongsheke@163.com

附件:1.临安区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关于《临安区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的起草说明


杭州市临安区科学技术局

2025年8月22日      


附件1:

临安区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加强和规范科技特派员管理,提升科技特派员在农业农村领域的科技服务水平,高水平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根据省市科技特派员工作有关精神,结合临安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选派办法

1.选派时间。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两年为一轮,根据杭州市统一部署开展选派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和区科技局联合组织。

2.选派范围。根据全面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要求,对我区18个镇街全面选派科技特派员,其中部分镇街由省市选派,其余镇街由临安本级选派,确保科技特派员选派镇街全覆盖。

3.选派原则。区本级科技特派员主要从在临高校和涉农林产业部门中选派,要求被选派人员热心“三农”工作,志愿到农村第一线从事科技服务和创业;原则上要求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相关科技成果的人员可优先选派。包括个人科技特派员、团队科技特派员。其中团队科技特派员由1名首席及若干名专业相近或互补的科技人员组成,团队一般为10人左右。

二、管理工作职责

(一)管理和派驻单位工作机制

1.区委组织部和区科技局联合负责本级科技特派员选派、考核等指导工作。科技特派员工作办公室设在区科技局,负责本级科技特派员选派、考核、指导、协调和管理等日常事务。各相关职能单位参与配合做好科技特派员的管理和指导工作,区财政局保障必要的本级科技特派员专项经费;区人力社保局负责本级科技特派员职称评聘工作的指导;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本级科技特派员的具体推荐和年度考核相关工作。

2.派出单位要在人力、物力、资金、信息、技术等方面支持科技特派员开展工作,并帮助解决工作和生活上的后顾之忧。科技特派员下派期间,其行政关系、职务、待遇保持不变,工资、奖金、福利由派出单位发放,其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3.入驻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负责对辖区所驻科技特派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并为科技特派员工作、生活、学习提供必要条件。可安排科技特派员列席镇街有关会议,参与镇街的各类农业科技开发项目的申报和引进、农业科技产业发展规划的研究和决策,提出建议和意见。

(二)科技特派员工作职责要求

区科技特派员服务期为两年,每年应有累计一个月以上时间在派驻单位工作,或到派驻单位以及利用线上平台开展技术指导、科技培训等活动不少于12次。工作职责主要包括:

1.做好技术示范推广。引进推广适合派驻乡镇(街道)种养业的优良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培育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发展特色产业,以点带面,辐射推广,提升产业技术创新水平。

2.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充分发挥专业技术特长,及时有效解决企业和农民在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各类技术难题,提高科学种养水平,助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3.组织农业科技培训。采取集中授课、视频互动、现场交流等多种方式,线上线下结合,广泛开展农业科普知识宣传和先进实用技术培训,培养当地技术骨干力量,提升农民科技素质。

4.投身创新创业活动。通过项目合作与开发,以技术入股、资金入股、租赁经营、技术承包和技术中介等多种形式,帮助组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和经济利益共同体,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5.协助制订发展规划。了解掌握派驻乡镇(街道)基本情况,根据乡镇(街道)或企业的需求,研究开发适合当地发展的科技项目,指导派驻乡镇(街道)制定和落实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产业化的规划。

三、考核激励机制

(一)考核办法

每半年组织一次,根据科技特派员提交的阶段工作总结和项目实施情况报告,结合入驻镇街对科技特派员的评价,由区科技特派员工作办公室确定称职和不称职。

考评程序为自我评议、入驻镇街初评和综合审定。

自我评议:对照考核内容认真总结派遣期间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实事求是地对所做工作进行自我评价,并填写《临安区科技特派员目标责任制考核表》。

入驻镇街初评:入驻镇街根据科技特派员在当地的工作业绩表现、群众反映等日常情况,对科技特派员提出评议意见。

综合审定:区科技特派员工作办公室根据特派员自我评议、入驻镇街初评结果,综合项目实施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二)激励措施

在科技部门预算中设立科技特派员专项,用于科技特派员生活补贴;在科技政策预算中统筹安排经费,用于科技特派员项目补助。

1.平时考核结果称职的区本级科技特派员,给予个人科技特派员和团队科技特派员首席每月500元的生活补贴。每半年拨付一次,由区科技特派员工作办公室将半年度生活补贴一次性拨付给称职科技特派员个人账户。

2.区本级科技特派员项目经科技部门立项后,给予不高于10万元的项目经费,经费实行分期拨付,立项时拨付50%,项目验收完成拨付50%。由区科技特派员工作办公室拨付到镇街财政,具体由镇街负责实施。

四、本办法自2025年*月*日起实行,由区科技局负责解释。


附件2:

关于《临安区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的起草说明

一、制定背景

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加强和规范科技特派员管理,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在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新篇章中发挥更大作用,临安区科学技术局根据《浙江省科技特派员考核评价办法(试行)》(浙科发才〔2025〕31 号)、 《杭州市科技特派员工作管理办法》(杭科农 〔2023〕 123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依据

1.《浙江省科技特派员考核评价办法(试行)》(浙科发才〔2025〕31 号)

2.《杭州市科技特派员工作管理办法》(杭科农 〔2023〕 123号)

三、主要内容

《临安区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分3个部分,第一部分选派方法、第二部分管理工作职责 、第三部分考核激励机制。主要变化有:

一是派出单位增加了在临高校。区本级科技特派员主要从在临高校和涉农林产业部门中选派,要求被选派人员热心“三农”工作,志愿到农村第一线从事科技服务和创业;原则上要求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相关科技成果的人员可优先选派。

二是增加了科技特派员类别。新办法明确临安区科技特派员分个人科技特派员和团队科技特派员两类,团队科技特派员由1名首席及若干名专业相近或互补的科技人员组成,一般为10人左右。

三是调整了科技特派员派驻服务时间。新办法里明确了每年应有累计一个月以上时间在派驻单位工作,或到派驻单位以及利用线上平台开展技术指导、科技培训等活动不少于12次。

四是优化了科技特派员的工作职责。工作职责主要包括:1.做好技术示范推广。引进推广适合派驻乡镇(街道)种养业的优良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培育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发展特色产业,以点带面,辐射推广,提升产业技术创新水平。2.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充分发挥专业技术特长,及时有效解决企业和农民在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各类技术难题,提高科学种养水平,助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3.组织农业科技培训。采取集中授课、视频互动、现场交流等多种方式,线上线下结合,广泛开展农业科普知识宣传和先进实用技术培训,培养当地技术骨干力量,提升农民科技素质。4.投身创新创业活动。通过项目合作与开发,以技术入股、资金入股、租赁经营、技术承包和技术中介等多种形式,帮助组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和经济利益共同体,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5.协助制订发展规划。了解掌握派驻乡镇(街道)基本情况,根据乡镇(街道)或企业的需求,研究开发适合当地发展的科技项目,指导派驻乡镇(街道)制定和落实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产业化的规划。

五是取消了科技特派员优秀和先进的评选。原《意见》中“考核结果优秀的,定为派出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不占派出单位评优名额”以及优秀分值标准予以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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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08596/2025-79469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单位 区科技局
发文日期 2025-08-22
关于公开征求《临安区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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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工作制度,加强和规范科技特派员管理,更好地开展科技特派员工作,现对临安区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时间期限为2025年8月22日至2025年9月4日。有关单位、各界人士可将相关意见建议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至区科技局农社科。

区科技局联系人:陈玉;联系电话:0571-89542247。

通讯地址: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临天路二弄188号科技大楼3楼309

邮  箱:lakjnongsheke@163.com

附件:1.临安区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关于《临安区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的起草说明


杭州市临安区科学技术局

2025年8月22日      


附件1:

临安区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加强和规范科技特派员管理,提升科技特派员在农业农村领域的科技服务水平,高水平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根据省市科技特派员工作有关精神,结合临安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选派办法

1.选派时间。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两年为一轮,根据杭州市统一部署开展选派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和区科技局联合组织。

2.选派范围。根据全面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要求,对我区18个镇街全面选派科技特派员,其中部分镇街由省市选派,其余镇街由临安本级选派,确保科技特派员选派镇街全覆盖。

3.选派原则。区本级科技特派员主要从在临高校和涉农林产业部门中选派,要求被选派人员热心“三农”工作,志愿到农村第一线从事科技服务和创业;原则上要求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相关科技成果的人员可优先选派。包括个人科技特派员、团队科技特派员。其中团队科技特派员由1名首席及若干名专业相近或互补的科技人员组成,团队一般为10人左右。

二、管理工作职责

(一)管理和派驻单位工作机制

1.区委组织部和区科技局联合负责本级科技特派员选派、考核等指导工作。科技特派员工作办公室设在区科技局,负责本级科技特派员选派、考核、指导、协调和管理等日常事务。各相关职能单位参与配合做好科技特派员的管理和指导工作,区财政局保障必要的本级科技特派员专项经费;区人力社保局负责本级科技特派员职称评聘工作的指导;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本级科技特派员的具体推荐和年度考核相关工作。

2.派出单位要在人力、物力、资金、信息、技术等方面支持科技特派员开展工作,并帮助解决工作和生活上的后顾之忧。科技特派员下派期间,其行政关系、职务、待遇保持不变,工资、奖金、福利由派出单位发放,其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3.入驻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负责对辖区所驻科技特派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并为科技特派员工作、生活、学习提供必要条件。可安排科技特派员列席镇街有关会议,参与镇街的各类农业科技开发项目的申报和引进、农业科技产业发展规划的研究和决策,提出建议和意见。

(二)科技特派员工作职责要求

区科技特派员服务期为两年,每年应有累计一个月以上时间在派驻单位工作,或到派驻单位以及利用线上平台开展技术指导、科技培训等活动不少于12次。工作职责主要包括:

1.做好技术示范推广。引进推广适合派驻乡镇(街道)种养业的优良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培育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发展特色产业,以点带面,辐射推广,提升产业技术创新水平。

2.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充分发挥专业技术特长,及时有效解决企业和农民在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各类技术难题,提高科学种养水平,助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3.组织农业科技培训。采取集中授课、视频互动、现场交流等多种方式,线上线下结合,广泛开展农业科普知识宣传和先进实用技术培训,培养当地技术骨干力量,提升农民科技素质。

4.投身创新创业活动。通过项目合作与开发,以技术入股、资金入股、租赁经营、技术承包和技术中介等多种形式,帮助组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和经济利益共同体,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5.协助制订发展规划。了解掌握派驻乡镇(街道)基本情况,根据乡镇(街道)或企业的需求,研究开发适合当地发展的科技项目,指导派驻乡镇(街道)制定和落实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产业化的规划。

三、考核激励机制

(一)考核办法

每半年组织一次,根据科技特派员提交的阶段工作总结和项目实施情况报告,结合入驻镇街对科技特派员的评价,由区科技特派员工作办公室确定称职和不称职。

考评程序为自我评议、入驻镇街初评和综合审定。

自我评议:对照考核内容认真总结派遣期间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实事求是地对所做工作进行自我评价,并填写《临安区科技特派员目标责任制考核表》。

入驻镇街初评:入驻镇街根据科技特派员在当地的工作业绩表现、群众反映等日常情况,对科技特派员提出评议意见。

综合审定:区科技特派员工作办公室根据特派员自我评议、入驻镇街初评结果,综合项目实施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二)激励措施

在科技部门预算中设立科技特派员专项,用于科技特派员生活补贴;在科技政策预算中统筹安排经费,用于科技特派员项目补助。

1.平时考核结果称职的区本级科技特派员,给予个人科技特派员和团队科技特派员首席每月500元的生活补贴。每半年拨付一次,由区科技特派员工作办公室将半年度生活补贴一次性拨付给称职科技特派员个人账户。

2.区本级科技特派员项目经科技部门立项后,给予不高于10万元的项目经费,经费实行分期拨付,立项时拨付50%,项目验收完成拨付50%。由区科技特派员工作办公室拨付到镇街财政,具体由镇街负责实施。

四、本办法自2025年*月*日起实行,由区科技局负责解释。


附件2:

关于《临安区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的起草说明

一、制定背景

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加强和规范科技特派员管理,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在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新篇章中发挥更大作用,临安区科学技术局根据《浙江省科技特派员考核评价办法(试行)》(浙科发才〔2025〕31 号)、 《杭州市科技特派员工作管理办法》(杭科农 〔2023〕 123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依据

1.《浙江省科技特派员考核评价办法(试行)》(浙科发才〔2025〕31 号)

2.《杭州市科技特派员工作管理办法》(杭科农 〔2023〕 123号)

三、主要内容

《临安区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分3个部分,第一部分选派方法、第二部分管理工作职责 、第三部分考核激励机制。主要变化有:

一是派出单位增加了在临高校。区本级科技特派员主要从在临高校和涉农林产业部门中选派,要求被选派人员热心“三农”工作,志愿到农村第一线从事科技服务和创业;原则上要求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相关科技成果的人员可优先选派。

二是增加了科技特派员类别。新办法明确临安区科技特派员分个人科技特派员和团队科技特派员两类,团队科技特派员由1名首席及若干名专业相近或互补的科技人员组成,一般为10人左右。

三是调整了科技特派员派驻服务时间。新办法里明确了每年应有累计一个月以上时间在派驻单位工作,或到派驻单位以及利用线上平台开展技术指导、科技培训等活动不少于12次。

四是优化了科技特派员的工作职责。工作职责主要包括:1.做好技术示范推广。引进推广适合派驻乡镇(街道)种养业的优良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培育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发展特色产业,以点带面,辐射推广,提升产业技术创新水平。2.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充分发挥专业技术特长,及时有效解决企业和农民在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各类技术难题,提高科学种养水平,助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3.组织农业科技培训。采取集中授课、视频互动、现场交流等多种方式,线上线下结合,广泛开展农业科普知识宣传和先进实用技术培训,培养当地技术骨干力量,提升农民科技素质。4.投身创新创业活动。通过项目合作与开发,以技术入股、资金入股、租赁经营、技术承包和技术中介等多种形式,帮助组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和经济利益共同体,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5.协助制订发展规划。了解掌握派驻乡镇(街道)基本情况,根据乡镇(街道)或企业的需求,研究开发适合当地发展的科技项目,指导派驻乡镇(街道)制定和落实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产业化的规划。

五是取消了科技特派员优秀和先进的评选。原《意见》中“考核结果优秀的,定为派出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不占派出单位评优名额”以及优秀分值标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