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00330185/2019-38310 | 文件编号 | |
发布单位 | 於潜镇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点击次数 | 发布时间 | 2019-06-05 11:58:25 | |
政策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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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杭州市临安区於潜镇经济发展奖励扶持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一、制定本文件的目的和依据
(一)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加大全社会投资,深入“亩均论英雄”改革,加快产业转型升级,鼓励高新技术和新行业、新业态发展,推动於潜镇经济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依据。
《杭州市临安区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工信经济加快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临委办发〔2017〕48号)
二、调整对象和适用范围
临安区於潜镇内行政区域内各种经济成分的工业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商贸服务企业、农家乐个体。
三、主管部门
杭州市临安区於潜镇人民政府。
四、具体行为规范
(一)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对专项资金实行专账核算,加强支出管理,规范会计核算。要坚持公开、公平、透明原则,通过张榜公布、新闻媒体公告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奖励扶持资金使用情况。
(二)加强财务管理。确保奖励扶持资金按规定用途使用,不得挤占、截留、挪用和擅自扩大补助资金使用范围。
(三)加强对补助资金的监督管理。镇纪委定期跟踪检查奖励扶持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资金规范使用。对奖励扶持资金使用管理中的违法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财政行为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施行日期。
自文件发布之日2019年4月16号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