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330185/2019-6042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9-09-04 |
发文字号 | 有效性 | ||
统一编号 | 关联内容 |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全国、省市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加大我区教育人才的引进和培育力度,优化教育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临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强区战略的若干意见》(临委〔2017〕31号),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工作实际,制定《临安区优秀教育人才引进培养和奖励实施办法(试行)》。
一、为什么要制定
随着全区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和群众对教育发展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教育人才建设中还存在一些不平衡不充分的地方,也暴露出了一些总量不足、结构不优、高层次人才不足、后续人才短缺等问题。原有人才相关政策不能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因此需要制定新的人才培养和奖励实施办法。
二、制定依据
1.《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 杭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服务“六大行动”打造人才生态最优城市的意见》(市委办发〔2019〕41号);
2.《临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强区战略的若干意见》(临委〔2017〕31号)。
三、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全国、省市教育大会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教战略,大力引进和培育一批高层次教育人才,整体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主动适应和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教育需求提供有力保障。
四、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范围为临安区教育局所属各中小学、幼儿园、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直属单位。
五、《实施办法》主要引进哪些人才
1.全国知名校长,具有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班主任、奥林匹克竞赛金牌获得者指导教师、省功勋教师、省特级教师等荣誉的在职教师,年龄在45周岁以内(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2.具有省知名校长、省优秀教师、省优秀班主任、省教坛新秀、全国中学生竞赛金牌获得者指导教师、全国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指导教师等荣誉的在职教师,年龄在45周岁以内;
3.具有地市级教坛新秀、优秀教师、学科带头人等荣誉,年龄在35周岁以内的浙江省范围内在职在编教师;
4.其他紧缺特需人才,经区教育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的,在资格条件上可适当放宽。
六、《实施办法》中人才引进的主要方式
区教育局根据下属事业单位人才需求情况,编制优秀教育人才招聘用编计划并报区委编办核准。对符合引进条件的人员可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招聘。由区教育局制订招聘方案并向区人社局报备。
七、《实施办法》中“自主培养优秀教育人才奖励”主要分哪几类?
主要分“三名”工程专项奖、中小学班主任工作专项奖、教育质量提升专项奖。
八、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杭州市临安区教育局;
解读人:高凌;
联系电话:63805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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