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8174/2021-69834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1-01-28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处理程序》等规定有关要求,由临安区财政局根据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的,可与临安区财政局联系,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临天路1950号,邮编:311300;联系电话:0571-63722886,电子邮箱:378546712@qq.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的维护和更新,及时主动公开群众最想知道的、群众最关心的、与群众利益最密切的信息,对财政资金管理、财政预算管理、财政补贴优惠和税费减免扶持等政策文件、等信息进行公开。着重做好国资国企信息、重大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放管服”改革、减税降费及降低要素成本、财税体制改革、防范金融危险等重大领域信息的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严格按照程序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0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7例,已全部按时办结,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进一步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及时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形成了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四)平台建设情况
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微信公众号、政府信息栏及时公布有关政策、文件,规范操作,注重实效。高度重视在区政府网站公开工作。政府网站是政府信息发布的法定载体,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为加强在区政府网站公开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政府网站信息更新工作,坚持第一时间信息准确、详尽公开。
(五)监督保障
我局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过程中,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登记上报。严格依法行政,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 | 0 | 4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1 | 1444643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7 | 7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7 | 7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7 | 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0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收到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一是单位信息量不够充实;二是信息公开实效性有待增强;三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不够深入,要求把握不细致。
(二)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着力加强薄弱环节的建设,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深度发展,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各类渠道的维护和保密机制,提高机关网络信息工作的运行效率。对市民关心的热点、重点问题,合理发布相关信息,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不断提高我局政府信息的时效性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和质量,更好地服务于党政和群众的信息公开需求,使电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杭州市临安区财政局
2021年1月28日
原文下载地址:【区财政局】杭州市临安区财政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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