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9302/2023-8767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商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3-11-01 |
发文字号 | 有效性 | 225 | |
统一编号 | 关联内容 |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为贯彻落实国家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精神,支持我区重大服务业项目招引,提升城市服务业能级,作为《关于大力推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临现服办〔2022〕2号)的补充,结合临安实际,制定本政策意见。
本政策意见制定基于以下三点考虑:
一是贯彻工作要求。加大三次产业项目招引力度,政策涵盖了商业配套、旅游和文创3个产业赛道,政策出台将推动“512X”项目招引落地。
二是提升城市能级。临安正从“县域经济”向“都市经济”转型,但支撑城市形象的重大服务业项目,尤其是国际国内知名商贸、文旅文创大品牌缺乏,制约城市能级提升。
三是加大政策保障。引进重大服务业项目有助于推动项目落地和人才引进,推动产城人融合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共分三个部分8条政策。分别从服务业、商贸文旅体产业、文创产业三个方面进行政策保障。
一是推动服务业加快发展。鼓励加大投资。给予项目贷款贴息补助。推动服务业快速发展,助力三次产业融合发展。
二是推进商贸文旅体产业发展。鼓励引进知名商业品牌。对引进的获得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公布的“中国连锁百强榜单”或入选《财富》世界500强排行榜前十强的品牌,给予2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支持商业综合体项目统一核算。支持创建国家级运动基地(中心)。鼓励引进重大引流项目。紧盯行业头部企业和产业链细分领域“专精特性”企业,围绕高端商业、农旅结合及旅游新业态强招引,促进临安区商贸文旅体产业更上一个台阶。
三是推进文创产业发展。支持数字内容产业发展。作为第一出品方或主出品方自主创作并发布在新媒体平台的数字文化作品,实际分成收入达到200万元(含)以上的,按实际收入的10%给予补助,每部作品最高100万元;年销售超过500万元(含)以上的游戏作品,按销售的2%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支持影视演艺产业发展。围绕文创产业做大做强,引导和推动重大文创项目落地临安。
三、实施时间与范围
(一)凡涉及与本意见同性质、同类型优惠政策的,按照“从高从优不重复”原则兑现。
(二)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依法限制享受财政资金补助等政策扶持、限制参加国家机关组织的各类表彰奖励活动。涉及欺骗补助奖励资金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本政策自2023年10月23日之日起实施,2023年1月1日至实施日涉及事项参照执行,奖励(补助)的对象是2026年12月31日前签订入区协议的重大服务业项目,营收等奖励(补助)政策期限原则上适用于项目建成运营(文创类项目完成公司注册)后的第1个完整年度。
四、解读机关
杭州市临安区商务局
解读人:叶立江(党委委员、副局长)
联系方式:0571-89542110
杭州市临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解读人:陶海龙(党委副书记)
杨泽平(产业发展科(高技术产业发展科)副科长)
联系方式:0571-89540664
杭州市临安区财政局
解读人:苏晓艳(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吴锐(企业科科长)
联系方式:0571-89541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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