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330185/2023-645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府办 成文日期 2023-03-10
发文字号 临政函〔2023〕11号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ALAD00-2023-0001 关联内容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印发临安区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日期:
2023-03-17 15:11
来源:
区府办
浏览量: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临安区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已经区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

2023310

    (此件公开发布)

 

 

临安区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浙政发〔20232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杭政〔2023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稳定发展预期,加强各类政策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以下政策。

一、扩大有效投资政策(由区发改局牵头实施)

贯彻全省扩大有效投“千项万亿”工程,推进省市区重点项目建设,2023年,加速推进34个省市重点项目,计划完成投资58.34亿元以上,抓好89个区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完成投资130.42亿元以上,带动固定资产投资增长6.5%以上。

1.强化财政资金保障。围绕保障重大项目建设、激发社会投资活力,区财政2023年预算安排10.49亿元。其中,市政基础设施建设2.94亿元,交通道路建设3.10亿元,学校、医院、文化体育事业等社会事业建设领域资金9600万元,水利、地质灾害治理、农饮水等其他重大项目支出3.49亿元。

2.向上争取资金支持。争取国家各类专项资金、金融工具对重大项目的支持,加快推进G329沿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里畈水库加高扩容等项目,推进专项债、企业债等各类债券发行、落地,完成专项债、企业债储备超50亿元(专项债25亿元、企业债25亿元),力争发行36亿元以上(专项债18亿元、企业债18亿元);储备高峰蓄能等政策性金融工具项目8个以上,储备额度7.5亿元,全力保障重大项目推进。

3.加强土地要素保障。全年争取用于保障区级项目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不少于1000亩。做好329国道富阳银湖至临安玲珑段改建工程、里畈水库加高扩容工程2个国家重大项目,S214公路临安高坎至界桥段改建工程(胥高线)、S218公路临安里畈至市岭段改建工程2个省级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要素保障前期工作,涉及国家级重大项目新增建设用地指标4200亩,省级重大基础设施新增建设用地指标950亩,加快推进用地业主用地预审,结合项目时序积极对接农转用报批工作。按照省市对重大产业项目用地保障机制意见对已列入省重大产业项目名录的项目,按照特别重大产业项目、引领性重大产业项目、示范性重大产业项目分类,向省市部门争取单独用地要素保障。

4.强化能源要素保障。全年保障重大产业项目新增能耗指标3万吨标准煤以上。用足用好原料用能和可再生能源不计入能耗强度和能源消费总量政策,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低于0.49吨标准煤/万元的项目,应批尽批。开展开发区(园区)区域能评,负面清单外项目简化审批流程。

5.支持推进重点领域投资。加快工业平台拓展提升及产业园项目、绿色能源领域基础设施项目、重大交通工程、重大水利项目落地实施,全面扩大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有效投资。支持工业平台拓展提升及产业园项目27个,年度投资64.93亿元;抓好G329玲珑至於潜段项目、双溪口水库工程建设,确保G329年底前完成全线路基的80%、双溪口水库工程6月份基本完工;积极申报高峰抽水蓄能项目、里畈水库加高扩容工程和S218省道改建工程为2023年度省级预备项目,加快项目落地实施。

6.支持区属国企做大做强。以新一轮国企改革为契机,支持区属国企提升投资主力军地位,发挥在项目建设管理和投融资等方面的优势,在城市建设和产业培育等方面发挥更大支撑作用,全年力争完成投资175.9亿元,鼓励通过企业债、专项债、金融工具、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等方式,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

7.加大项目推进制度保障。“项目投资大比拼”活动,采用“月排名”“季点评”“年考核”方式进行比拼。建立“1+9”专班推进机制,重点围绕问题发现收集、协调清零、配合保障和跟踪落实等工作,建立项目四级调度闭环机制,加快项目推进。

二、科技创新政策(由区科技局牵头实施)

坚持科技自立自强,围绕杭州市打造科技成果转化首选地和临安区“产业强区”战略导向,推动全区创新策源能力稳步提升。2023年,全区研发投入强度达3.56%以上,技术交易额达到5亿元,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00家、省科技型中小企业170家。

8.强化财政资金保障。建立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确保财政科技支出年均增长15%以上。区财政2023年预算安排4.3亿元。其中,原创性、引领性技术攻关、科技企业培育、重点研发计划资助、科创平台及成果转化等各类科技政策资金1.8亿元,青山湖科技城涉企专项资金2.5亿元。

9.增强金融服务科技创新能力。落实科技创新再贷款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构建“天目科创”数字化金融专区,推动“科技智慧贷”“创新积分贷”“专精特新贷”、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科技创新公司债券、人才创业险、风险池基金贷款等增量扩面,对获得风险池基金贷款的企业给予贷款贴息补助。引导高校、科研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以科技成果先用后转方式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鼓励科技创新企业引进股权投资,对成功引进各类创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单次奖励最高50万元。

10.实施高层次科技人才引育政策。深入实“西湖明珠工程”等人才计划,大力支持企业培养和集聚战略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海外智力等。对入选省市引智项目的企业,给予每年最高60万元的补助。

11.打造高水平科创平台。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在杭州市级奖励的基础上,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奖励,进档的奖励差额;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对新引进共性技术研发、检验测试等公共服务平台,按其经认定的实际投资额(设备、研发投入)的50%予以补助;支持和鼓励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机构建设。鼓励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企业输出和吸纳技术成果,按年度技术合同交易额给予一定的奖励。

12支持高水平科技成果产出。立完善以市场需求为牵引、转化绩效为导向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立项组织机制。对列入年度核心关键技术研发、专利产业化项目计划清单的,按项目研发投入的30%给予承担单位最高300万元、50万元补助。支持构建科技领军企业和科技小巨人企业牵头、高校院所支撑、各创新主体相互协同的创新联合体。

13.落实企业自主创新税收政策。深入实施科技企业“双倍增”计划,引导企业创建研发机构,加大研发投入。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税收优惠等各项科技创新税收政策。

14.实施企业研发投入奖补政策。在全面执行科技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基础上,对研发投入较上年增长20万元以上的规下(限下)企业、200万元以上的规上(限上)企业(排名前50,按研发投入增长部分的25%比例,给予最高50万元和200万元奖补

15.打造创新创业梦想实践地。对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双创平台开展基础考核和绩效评价,给予平台创建主体每年最高150万元基础考核奖励和最高200万元的绩效提质奖励,引导平台结合自身特色优势,提升发展层次,提高绩效水平。对经认定符合产业导向的新引进入孵企业给予一定补助;对新认定为市“雏鹰计划”企业和省科技小巨人企业给予一定奖励。

16.实施科技惠农富民工程。设立区本级农业与社会发展项目,对企业承担的项目按项目研发投入的30%给予资助,农业与社会发展项目最高20万元;对区本级科技特派员项目给予每项10万元的专项经费。

三、高质量发展引领产业强区政策(由区经信局牵头实施)

415X”特色产业集群和五大产业生态圈建设,坚持产业强区首位战略,以“1+3+X产业平台”为主阵地,以“5+3”现代产业体系构建为主攻方向,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深入实施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攻坚行动,全力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2023年,力争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6.5%左右。

17.强化财政资金保障。聚焦制造业扩量提质增效,区财政2023年预算安排2.8亿元。其中,企业开展技术改造资金5100万元,“数字化转型”资2650万元,节约集约用地资金1900元,“单项冠军”企业认定、“专精特新”企业培育、“绿色低碳工厂”创建、推进小微企业园建设等其他资金8350万元。在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前提下,统筹安排土地出让收入的2%作为“腾笼换鸟、凤凰涅”等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经费,2023年度预算安排1亿元,重点用于区属国有企业以及镇街开发建设运营盘活工业用地、企业整治提升、宿舍性保障性租赁住房、产业园区配套设施等。

18.强化政府产业基金引导。明确功能定位,围“产业发展、招商引资、保值增值”三个目标,做好临安政府产业基金整合工作。全年政府产业基金总规模超过20亿元。

19.优化金融支持服务。争取国家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支持政策更好更快落地,加大对“专精特新”“单项冠军”等企业新增投资、技术改造、并购重组等融资支持。高质量落实“凤凰行动”计划,深化政策超前扶持,支持上市公司和培育企业利用资本市场拓宽融资渠道,在企业完成上市辅导备案和成功上市后再分别给予100万元资金奖励。

20.强化工业用地保障。2023年,全区出让工业用地不少于1000亩。积极支持青山湖科技城、锦南新城产业园招引申报省重大产业项目,争取省级、市级预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保障项目用地需求。按照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的要求,制定工业做地三年滚动计划,加大科技城、锦南新城集中连片工业用地做地力度,推动增量工业用地向园区集中集聚,完成工业用地做地1658亩以上。

21.深化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支持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在符“标准地”要求的前提下,实行“带项目条件”出让。对有条件区块开展园区建设用地的多功能立体开发和复合利用,引导企业探索以工业为主导、功能适度混合集聚的产业用地新模式。支持未用土地流转盘活,对开发投资总额未完成25%以上的出让土地,依法办理预告登记,待开发投资达到转让条件时,再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

22.促进工业用地有机更新。2023年,临安区低效工业用地整治1500亩以上。鼓励青山湖科技城、锦南新城建设产业用房,推动园区外工业用地入园。支持提升工业用地开发强度,推动工业设备上楼,在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的前提下,容积率一般不低于2.5,确因扩大再生产需要增加土地面积的,以招拍挂方式精准供应。鼓励国有公司收回收购低效工业用地用于工业标准厂房建设和小微园建设。

23.加强制造业人才招引培育。发挥科研院所、骨干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的优势,激励奋战在科研一线、有实际研发经验的人员带队,培养一批工程技术领军人才,进而培养面向产业的高端工程领军人才,早日形成卓越工程师培养梯队。实施新时代“天目工匠”培养工程,推荐优秀技能人才参加浙江大工匠、浙江杰出工匠、浙江工匠、浙江青年工匠、杭州“名城工匠”遴选,推荐人选向五大产业生态圈倾斜。加快实施产业工人队伍能力建设,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及培训工作,完善职业技能评价规范,大力培养高技能人才。

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由区发改局牵头实施)

深入落实全市现代服务业“两地四中心”建设要求,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化、精细化提升,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向高端化、专业化发展,促进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深度融合,争创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区。2023年,服务业增加值增长6%

24.落实财政资金保障。以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为重点领域,聚焦商贸服务、金融服务、文旅融合等方面,2023年预算安排1亿元。其中,促进商贸发展政策资金5907万元,支持金融服务业、文旅产业发展政策资金2226万元,引导企业品牌建设等资金1867万元。

25.鼓励支持服务业重点企业发展。深挖小微企业升规潜力,确保企业及时达规纳统。对首次达到规模以上营利性服务业企业标准,并在国家统计直报联网平台报送统计报表的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奖励10万元,两年内营业收入增幅均实现正增长的再奖励10万元。对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一定规模的营利性服务业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6.支持培育服务业领军企业。进行服务业全行业亩均评价,对综合评价结果为ABCD类的服务业企业,实施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根据亩均评价结果,建立具备升规潜力的企业培育库。

27.强化服务业高端人才支撑。加大服务业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力度,积极引进服务业紧缺领军人才,并按照规定享受租房保障等方面优惠政策。对重点服务业企业加大自主人才认定支持,探索实施重要关键岗位人才政聘企用机制。

28.支持信息服务业稳进提质。推动信息服务业重大项目实施,从全区优势和特色产业入手,大力发展大数据服务业。鼓励信息服务业企业积极参加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加快培育发展数字工程服务产业,为“十四五”时期我区服务业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

29.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项目。积极鼓励企业申报省级产业链协同创新、生产制造方式转型和首台套提升工程等项目。大力推动企业申报创建省级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对经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在杭州市级奖励的基础上,再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奖励,进档的奖励差额。

30.推进文旅融合发展。对新建的休闲型、体验型文旅新业态或纳入微改造、精提升管理系统库的文旅项目,实际投资额(不含土地)达到一定额度的,按照标准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奖励;鼓励文化企业精品创作,文化企业原创性电视、动画作品,在浙江省台、中央台的重要频道(或有影响力的栏目)和黄金时段首次播出的,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补助;对获得省级、国家级、国际级重大奖项的影视、动漫、游戏、广告设计等作品,按实际费用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鼓励支持民宿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民宿小集群、民宿共富师工作。

31.加快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地建设。以产业政策为导向,以技术升级为目标,培育一批知名科技服务机构,创新一批科技服务新业态,形成优势明显、专业能力强、融合发展、主攻高科技的服务主体;围绕高端装备、电子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引导科研院所和企业逐步开展科研成果中试和检测服务,配套加大相关科研基础条件投入。2023年组织申报省级工业设计中心2家。

32.加快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对首次达规、新设立的文化企业,按照一定标准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全区重点(特色)文化企业,给予一定房租补贴,补贴面积最高不超过500平方米;对新建的文化产业项目(影视动漫、数字内容、创意设计、信息服务等),按照标准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3.推进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落实“百行万企共依存同发展”金融助力稳经济行动,深化同各金融机构战略合作,力争新增社会融资规模不低于200亿元,引导金融机构信贷余额增长不低于160亿元;高质量落实“凤凰行动”计划,“天目凤凰”专项孵化行动,培育更多优质企业挂牌上市。力争新增上市股改企业3家以上,上市辅导备案企业1家以上,融资50亿元以上。

五、建设杭州都市圈西部综合交通门户政策(由区交通运输局牵头实施)

围绕“打造杭州都市圈西部综合交通门户”的总体目标,坚持融杭发展、东中西区域协调发展,以“城乡一体、外联内畅、智慧绿色、交旅融合”为导向,全力构建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34.增强财政要素保障能力。围绕329国道改建、国省道大中修、断头路、农村公路改造提升等项目建设(3.1亿元)以及公交一体化项目实施,2023年预算安排4.46亿元,并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我区交通建设,保障公交一体化运行,在推进乡村振兴、推动共同富裕中发挥重要作用。

35.持续落实交通物流助企纾困政策。继续落实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通行费优惠政策、国家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加强省属及市、县(市、区)属国有全资或控股的高速公路路段对使用我省发行的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车载装置的合法装载货运车辆实行通行费八五折优惠政策的宣传推广。省属及市、县(市、区)属国有全资或控股的高速公路路段对使用ETC车载装置的3类、4类客车通行费实行阶段性八五折优惠(不再叠加九五折优惠),实施期限为6个月(具体时间段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统一部署)。宣传推广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重点支持道路货物运输企业、物流配送企业和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个体工商户、个体普通货运车辆车主等“两企两个”群体。

36.便利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取消2年一次的继续教育制度,优化驾驶员诚信考核,取消考核结果签注制度。宣传推广网络货物运输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票模式,方便个体货车司机开具发票。

37.畅通对外交通。延续调整杭徽高速部分路段(临安、青山、杭州西)小客车通行费收费方式,并增加余杭收费站(实施时间202311日至20241231日)。即自202311日起,凡悬挂浙A牌照、且使用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记账卡的1类客车,在G56杭州西、青山湖、临安三个收费站之间往返以及在余杭、青山湖、临安三个收费站之间往返的通行费由临安区财政统一支付。

六、扩大内需和对外开放政策(由区商务局牵头实施)

积极实施扩大内需战略,促进消费恢复向好。巩固提升对外开放优势,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确保货物出口总额在全国份额保持稳定,实际使用外资2.1亿美元;力争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6%

38.强化财政资金支持。聚焦商务发展新动能,在“稳外贸、促消费、重招引、强电商、保民生”上取得新突破2023年预算安排1.267亿元。其中,青山湖科技城招商引资专项资金1亿元,内贸、外贸等专项资金2000万元,商务展会、海关合作资金670万元。

39.扩大内需释放消费潜力。围绕“吃、住、行、游、购、娱”六要素,推出系列促消费惠民措施。推出一季度汽车消费券600万促消费活动;持续推出“春暖天目福满吴越”系列活动;组织开展915爱临安”促消费系列活动;组织开展金秋购物节活动;组织“苕溪商业街”美食节活动。推进餐饮业高质量发展,对年营业额首次达到1000万元、2000万元和3000万元的限上住宿餐饮企业,分别奖励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对当年新增销售额达到500万元、1000万元、1500万元的限上餐饮企业,分别奖励30万元、40万元、50万元。

40.提升消费新能级。鼓励新电商企业开展公益助农活动,积极申报省级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示范项目。积极开展高品质步行街改造提升和示范智慧商圈创建,积极申报“苕溪商业街”为市第二批十大夜间经济集聚示范区。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创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示范县,争取中央项目补助资金。

41.多措并举稳外贸。深入贯彻落“双百双千”拓市场攻坚行动。全年组织8个团组、160家企业参加海外拓市,其中一季度组织2个团组、40家企业赴境外拓市。鼓励外贸企业、跨境电商企业开拓市场,鼓励企业积极参加境外展会,给予一定展位费补贴。推动杭州地区政策性外贸产业专项贷款增长,对材料齐全的出口信保限额批复办结率不低于90%。对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保费扶持比例提高至65%。对进口《浙江省鼓励进口产品和技术目录》内的先进技术、重要设备、关键零部件等,积极组织企业申报省级贴息补助。积极创建重点进口平台,争取省级资金支持。

42.推动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围绕推动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通“区域+项目清单”的竞争性遴选方式,培育和遴选一批本地区优质项目参选省级激励培育的20个数字贸易重点项目。对跨境电子商务独立站、专业服务商、知识产权保护、品牌全球推广、集货仓、人才孵化、海外仓建设等方面予以政策支持。

43.加大招大引强和全球招商力度。加大招大引强和出境出省招商力度。出境出省招商100次以上,其中出境招商6次以上。聘请全球招商顾问,指导组织招商活动,加大境外招商力度。开展各类招商活动,举办各类重大招商活动(会议)20场以上,加大对外推荐力度。组织开展中介招商活动,签约四大所、五大行基金机构等国际国内知名中介10家以上,与中介机构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推动重大项目引落,推动在外浙(杭、临)商回归投资。

七、乡村振兴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政策(由区农业农村局、区发改局牵头实施)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开创农业现代化新局面,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加快推进城乡风貌整治提升,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加快引导特色小镇高质量发展,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44.强化财政资金保障。聚焦深“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区财政2023年预算安排9.5551亿元。其中,农业稳产保供资金3382万元,农业绿色安全保障资金9065万元,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02亿元,农“双强”资1136万元,乡村建设4.53亿元(其中农村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管护3.59亿元),乡村治理资金5754万元,促进农民共同富裕资金2470万元,财金协同资金1100万元,综合性扶持政策资金1600万元,区市协作资金5500万元。

45.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强化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水平,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加强与省农业担保公司、市级各担保公司对接合作,全年力争政策性支农支小融资担保余额达到4亿元。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在保持平均担保费率不高于1%的基础上,对小微、“三农”市场主体给予优惠倾斜。对为临安区小微、“三农”等市场主体提供担保业务的融资担保机构,按不低于年日均担保余额0.7%的比例给予保费补贴,单家机构补助最高不超过400万元;当年发生担保代偿损失的,按照实际损失的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46.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和耕地垦造。高质量推进跨乡镇土地综合整治工作,项目区域内完成低效用地再开发300亩,盘活存量建设用地55亩,实施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9500亩。加快建设用地复垦和垦造耕地历史项目验收报备清零,拓宽补充耕地后备资源途径,理清耕地后备资源数量、类型和分布,扎实做好项目储备库建设,从源头把控项目生成,确保项目建设有力有序推进,完成新增耕地2000亩。

47.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1.18万亩高标准农田和粮食功能区提标改造,新建“天目粮仓”示范区2个,新建高标准农田0.19万亩,实施省级粮食生产功能区改造提升0.683万亩,创建省级绿色农田1个以上;实施市级农地提标改造0.5万亩,创建市级高标准农田示范区1个以上。加快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实现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与高标准农田同步建设。

48.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山核桃林地生态治理、竹笋产业高质高效发展,协同推进美丽畜牧、山地蔬菜、精品水果、优质茶叶等产业发展,进一步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完善农业产业链,激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活力,支持创建国家、省级农(林)业龙头企业、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林)场和示范园(场、点),对临安特色农产品企业新认定为国家、省、市级农(林)龙头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争取国家特色产业强镇、省市现代农业园区、标准地改革等农业重大项目落地。

49.加强种粮农民收益保障。继续实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对稻麦复种植面积50亩以上的生产主体,按实际种植面积,补助320/亩,对冬闲水田(第二季种水稻)、旱地一季旱粮种植“三园”地间作套种同一旱粮作物一季种植面积达50亩以上的生产主体,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每亩230元的直接补贴。对油菜种植面积50亩以上的生产主体,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每亩320元补贴,认真落实旱粮基地直补、水稻良种购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粮食最低收购价、订单储备粮价外补贴、“五优联动”优质粮加价补贴、粮油政策性保险、大户贷款贴息、耕地地力保护等扶持政策。

50.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持续推进新一轮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计划,建设省级美丽乡村共同富裕示范带项目1个;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项目4个;市级未来乡村6个、特色村4个,区级新时代美丽乡村精品村30个。落实省、市集体经济发展要求,完成杭州市两项收入8050”目标。持续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示范项目,积极探索集体经济发展新路径。组织“天目共富帮共体”活动,全力推进“共富广场”抱团发展项目,集中力量扶持部分重点村,营造共同助力集体经济发展的浓厚氛围。

51.支持科技强农、机械强农。支持农业领域的技术攻关,重点支持生物育种、高效生态种养殖、农产品质量与营养健康、农产品精深加工等领域的科研攻关。支持农机服务中心、农艺农机融合试验基地以及特色产业“机器换人”示范基地建设,补助不高于审定金额的50%,实施新机具引进试验,对农业生产主体引进先进适用的农机装备给予不高于购置金额7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

52.支持大学生、农创客创新创业。继续推“特色人才”“两进两回”政策,发放大学生就业、创业补贴,实施千名农创客培育工程。不断提升农创客、新农人组织体系建设,开展农创客、新农人专题培训,推选区级十佳“农创客、新农人”,发挥农创导师团队作用,为新农人创新创业开展指导服务;持续擦亮“临安农创客新农人”金名片,培育壮大农创客发展联合会。

53.促进特色小镇高质量发展。瞄准产业链制高点,以行业龙头企业、研发设计机构、创业团队、领军人才等为核心,集聚一批功能互补的优势企业,落地一批优质高端产业项目。加快补齐产业链缺环,在特色小镇内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打造一批“单项冠军”和“隐形冠军”,支持以特色小镇为载体带动上中下游企业进行产业链重组。鼓励特色小镇运用工业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推动产业数字化转型,全方位、全链条改造传统产业。

54.推动产业园区专业化特色化发展。贯彻落实全市“一园一主业”发展模式,开展我区“一园一主业”特色产业平台创建工作。根据开发区(园区)产业定位,聚力发展重点产业,通过实施“做强链主企业、拓展产业空间、推进精准招商、建设创新载体、完善公共服务、用好产业基金”等措施,持续推进开发区提质增效,不断提升创新策源能级,加快实现产业高质量发展

55.积极推进城镇化建设。入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全力推进昌化、於潜千年古城试点建设,加大太湖源、於潜等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工作推进力度,积极向上争取资金要素支持,谋划实施一批历史遗存保护、特色产业发展、公共服务提升项目。

56.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彻落实省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通过稳步推进“浙里新市民”等重点应用的复制推广工作,逐步完善全区居住证积分管理制度。探索建立“省级共性+市县个性”积分制度,推出一批普惠性积分应用,积极谋划符合临安实际的个性积分应用,完善提升农业转移人口常住地基本公共服务,努力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按照省、市部署,着力推动“人钱地”挂钩政策落地。

八、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由区人力社保局牵头实施)

围绕就业、教育、社保、医疗、养老等民生大事,实施公共服“七优享”工程,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量的三分之二以上用于民生领域。

57.充分发挥财政保障作用。按照社会政策要兜牢民生底线的要求,聚焦办好民生实事,区财政2023年预算安排19.154亿元。其中,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和职业教育发展资金2.899亿元,各类学生资助资金2910万元,教育人才专项资金3200万元,就业、高技能人才资金6171万元,医疗、卫生资金8.739亿元,养老保障资金2.906亿元,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6635万元,困难群众、残疾人、优抚对象、孤儿及困境儿童等帮扶救助资金2.718亿元。

58.支持推进劳有所得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及时调整全区最低月工资和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水平。推进高质量就业,支持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落实社保助企纾困政策,根据省、市部署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多渠道支持稳岗扩岗。扩大工伤保险制度保障范围,探索将用人单位招用的实习见习人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不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特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制度保障。

59.支持推进幼有善育”“学有优教抓好争先进位,着力提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率,提高非编教师待遇,全面加强幼儿园保教质量,推动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创建。加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改善办学条件,推动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以教育对口服务山区4县行动为契机,用好学军中学、杭十四中和锦绣育才教育集团等优质教育资源,开展合作办学和托管服务,充分激活杭城优质教育资源赋能活力。建成投用科技城三小、杭十四中青山湖学校等5所学校,改扩建锦城六中等学校,加快建设戚家桥、钱锦等一批新学校。坚持引进和培养相结合,加强柔性人才引进,大力引育“名师名校长、省特级教师、省教坛新秀、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等骨干教师。

60.支持推进病有良医建成投用第一人民医院新院区,按照三甲医院标准积极推进相应科室、医疗设备等资源配备,新增重症加强护理病房(ICU)床位20张。进一步加强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提升综合服务能力,不断满足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需求,新改扩建规范村卫生室(服务站)5家。开展同质同标的参保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2023年完成城乡居民免费体检10万人。围绕亚运保障,精心做好赛事运行准备,全域推进“三圈三级”病媒生物防制,制定亚运会期间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

61.支持推进住有宜居”“老有康养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群住房困难问题。全年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3200套(间),新开工改造15个城镇老旧小区14万平方米。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发放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2023年新增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床位100张,助餐服务城乡社区覆盖率达到70%以上,康养联合体镇(街道)覆盖率达到50%以上,为独居老年人免费安装“安居守护”智能安全监测设备400户。

62.支持推进弱有众扶完善低收入群体救助帮扶和兜底保障机制,提高区级社会救助服务联合体覆盖率,加强困难群体动态监测,实现分层分类精准救助。加强残疾人服务保障,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推进区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全覆盖,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镇(街道)覆盖率达到100%。大力培育慈善组织,推动慈善信托加快发展。

上述8个领域政策区财政2023年预算安排资金除交叉重叠部分外,支持总额为50亿元。各政策区级牵头单位要做好与省、市文件和细则的衔接,与财政金融、自然资源、能源、人才等要素保障清单牵头单位,加快制定承接落实方案,及时做好政策的宣传解读落地实施,推动政策精准滴灌、直达快享,确保基层有感、群众获益、企业得利。

本文件明确的各项政策除标明具体实施期限外,均为202311日至1231日实施有效。国家、省、市出台相关政策措施的,遵照执行。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印发临安区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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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330185/2023-64510
发文字号 临政函〔2023〕11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府办
成文日期 2023-03-10
统一编号 ALAD00-2023-0001
有效性 有效
关联类型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印发临安区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17
信息来源: 区府办
浏览量: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临安区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已经区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

2023310

    (此件公开发布)

 

 

临安区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浙政发〔20232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杭政〔2023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稳定发展预期,加强各类政策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以下政策。

一、扩大有效投资政策(由区发改局牵头实施)

贯彻全省扩大有效投“千项万亿”工程,推进省市区重点项目建设,2023年,加速推进34个省市重点项目,计划完成投资58.34亿元以上,抓好89个区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完成投资130.42亿元以上,带动固定资产投资增长6.5%以上。

1.强化财政资金保障。围绕保障重大项目建设、激发社会投资活力,区财政2023年预算安排10.49亿元。其中,市政基础设施建设2.94亿元,交通道路建设3.10亿元,学校、医院、文化体育事业等社会事业建设领域资金9600万元,水利、地质灾害治理、农饮水等其他重大项目支出3.49亿元。

2.向上争取资金支持。争取国家各类专项资金、金融工具对重大项目的支持,加快推进G329沿线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里畈水库加高扩容等项目,推进专项债、企业债等各类债券发行、落地,完成专项债、企业债储备超50亿元(专项债25亿元、企业债25亿元),力争发行36亿元以上(专项债18亿元、企业债18亿元);储备高峰蓄能等政策性金融工具项目8个以上,储备额度7.5亿元,全力保障重大项目推进。

3.加强土地要素保障。全年争取用于保障区级项目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不少于1000亩。做好329国道富阳银湖至临安玲珑段改建工程、里畈水库加高扩容工程2个国家重大项目,S214公路临安高坎至界桥段改建工程(胥高线)、S218公路临安里畈至市岭段改建工程2个省级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要素保障前期工作,涉及国家级重大项目新增建设用地指标4200亩,省级重大基础设施新增建设用地指标950亩,加快推进用地业主用地预审,结合项目时序积极对接农转用报批工作。按照省市对重大产业项目用地保障机制意见对已列入省重大产业项目名录的项目,按照特别重大产业项目、引领性重大产业项目、示范性重大产业项目分类,向省市部门争取单独用地要素保障。

4.强化能源要素保障。全年保障重大产业项目新增能耗指标3万吨标准煤以上。用足用好原料用能和可再生能源不计入能耗强度和能源消费总量政策,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低于0.49吨标准煤/万元的项目,应批尽批。开展开发区(园区)区域能评,负面清单外项目简化审批流程。

5.支持推进重点领域投资。加快工业平台拓展提升及产业园项目、绿色能源领域基础设施项目、重大交通工程、重大水利项目落地实施,全面扩大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有效投资。支持工业平台拓展提升及产业园项目27个,年度投资64.93亿元;抓好G329玲珑至於潜段项目、双溪口水库工程建设,确保G329年底前完成全线路基的80%、双溪口水库工程6月份基本完工;积极申报高峰抽水蓄能项目、里畈水库加高扩容工程和S218省道改建工程为2023年度省级预备项目,加快项目落地实施。

6.支持区属国企做大做强。以新一轮国企改革为契机,支持区属国企提升投资主力军地位,发挥在项目建设管理和投融资等方面的优势,在城市建设和产业培育等方面发挥更大支撑作用,全年力争完成投资175.9亿元,鼓励通过企业债、专项债、金融工具、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等方式,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

7.加大项目推进制度保障。“项目投资大比拼”活动,采用“月排名”“季点评”“年考核”方式进行比拼。建立“1+9”专班推进机制,重点围绕问题发现收集、协调清零、配合保障和跟踪落实等工作,建立项目四级调度闭环机制,加快项目推进。

二、科技创新政策(由区科技局牵头实施)

坚持科技自立自强,围绕杭州市打造科技成果转化首选地和临安区“产业强区”战略导向,推动全区创新策源能力稳步提升。2023年,全区研发投入强度达3.56%以上,技术交易额达到5亿元,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00家、省科技型中小企业170家。

8.强化财政资金保障。建立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确保财政科技支出年均增长15%以上。区财政2023年预算安排4.3亿元。其中,原创性、引领性技术攻关、科技企业培育、重点研发计划资助、科创平台及成果转化等各类科技政策资金1.8亿元,青山湖科技城涉企专项资金2.5亿元。

9.增强金融服务科技创新能力。落实科技创新再贷款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构建“天目科创”数字化金融专区,推动“科技智慧贷”“创新积分贷”“专精特新贷”、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科技创新公司债券、人才创业险、风险池基金贷款等增量扩面,对获得风险池基金贷款的企业给予贷款贴息补助。引导高校、科研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以科技成果先用后转方式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鼓励科技创新企业引进股权投资,对成功引进各类创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单次奖励最高50万元。

10.实施高层次科技人才引育政策。深入实“西湖明珠工程”等人才计划,大力支持企业培养和集聚战略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海外智力等。对入选省市引智项目的企业,给予每年最高60万元的补助。

11.打造高水平科创平台。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在杭州市级奖励的基础上,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奖励,进档的奖励差额;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对新引进共性技术研发、检验测试等公共服务平台,按其经认定的实际投资额(设备、研发投入)的50%予以补助;支持和鼓励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机构建设。鼓励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企业输出和吸纳技术成果,按年度技术合同交易额给予一定的奖励。

12支持高水平科技成果产出。立完善以市场需求为牵引、转化绩效为导向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立项组织机制。对列入年度核心关键技术研发、专利产业化项目计划清单的,按项目研发投入的30%给予承担单位最高300万元、50万元补助。支持构建科技领军企业和科技小巨人企业牵头、高校院所支撑、各创新主体相互协同的创新联合体。

13.落实企业自主创新税收政策。深入实施科技企业“双倍增”计划,引导企业创建研发机构,加大研发投入。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税收优惠等各项科技创新税收政策。

14.实施企业研发投入奖补政策。在全面执行科技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基础上,对研发投入较上年增长20万元以上的规下(限下)企业、200万元以上的规上(限上)企业(排名前50,按研发投入增长部分的25%比例,给予最高50万元和200万元奖补

15.打造创新创业梦想实践地。对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双创平台开展基础考核和绩效评价,给予平台创建主体每年最高150万元基础考核奖励和最高200万元的绩效提质奖励,引导平台结合自身特色优势,提升发展层次,提高绩效水平。对经认定符合产业导向的新引进入孵企业给予一定补助;对新认定为市“雏鹰计划”企业和省科技小巨人企业给予一定奖励。

16.实施科技惠农富民工程。设立区本级农业与社会发展项目,对企业承担的项目按项目研发投入的30%给予资助,农业与社会发展项目最高20万元;对区本级科技特派员项目给予每项10万元的专项经费。

三、高质量发展引领产业强区政策(由区经信局牵头实施)

415X”特色产业集群和五大产业生态圈建设,坚持产业强区首位战略,以“1+3+X产业平台”为主阵地,以“5+3”现代产业体系构建为主攻方向,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深入实施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攻坚行动,全力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2023年,力争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6.5%左右。

17.强化财政资金保障。聚焦制造业扩量提质增效,区财政2023年预算安排2.8亿元。其中,企业开展技术改造资金5100万元,“数字化转型”资2650万元,节约集约用地资金1900元,“单项冠军”企业认定、“专精特新”企业培育、“绿色低碳工厂”创建、推进小微企业园建设等其他资金8350万元。在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前提下,统筹安排土地出让收入的2%作为“腾笼换鸟、凤凰涅”等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经费,2023年度预算安排1亿元,重点用于区属国有企业以及镇街开发建设运营盘活工业用地、企业整治提升、宿舍性保障性租赁住房、产业园区配套设施等。

18.强化政府产业基金引导。明确功能定位,围“产业发展、招商引资、保值增值”三个目标,做好临安政府产业基金整合工作。全年政府产业基金总规模超过20亿元。

19.优化金融支持服务。争取国家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支持政策更好更快落地,加大对“专精特新”“单项冠军”等企业新增投资、技术改造、并购重组等融资支持。高质量落实“凤凰行动”计划,深化政策超前扶持,支持上市公司和培育企业利用资本市场拓宽融资渠道,在企业完成上市辅导备案和成功上市后再分别给予100万元资金奖励。

20.强化工业用地保障。2023年,全区出让工业用地不少于1000亩。积极支持青山湖科技城、锦南新城产业园招引申报省重大产业项目,争取省级、市级预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保障项目用地需求。按照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的要求,制定工业做地三年滚动计划,加大科技城、锦南新城集中连片工业用地做地力度,推动增量工业用地向园区集中集聚,完成工业用地做地1658亩以上。

21.深化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支持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在符“标准地”要求的前提下,实行“带项目条件”出让。对有条件区块开展园区建设用地的多功能立体开发和复合利用,引导企业探索以工业为主导、功能适度混合集聚的产业用地新模式。支持未用土地流转盘活,对开发投资总额未完成25%以上的出让土地,依法办理预告登记,待开发投资达到转让条件时,再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

22.促进工业用地有机更新。2023年,临安区低效工业用地整治1500亩以上。鼓励青山湖科技城、锦南新城建设产业用房,推动园区外工业用地入园。支持提升工业用地开发强度,推动工业设备上楼,在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的前提下,容积率一般不低于2.5,确因扩大再生产需要增加土地面积的,以招拍挂方式精准供应。鼓励国有公司收回收购低效工业用地用于工业标准厂房建设和小微园建设。

23.加强制造业人才招引培育。发挥科研院所、骨干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的优势,激励奋战在科研一线、有实际研发经验的人员带队,培养一批工程技术领军人才,进而培养面向产业的高端工程领军人才,早日形成卓越工程师培养梯队。实施新时代“天目工匠”培养工程,推荐优秀技能人才参加浙江大工匠、浙江杰出工匠、浙江工匠、浙江青年工匠、杭州“名城工匠”遴选,推荐人选向五大产业生态圈倾斜。加快实施产业工人队伍能力建设,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及培训工作,完善职业技能评价规范,大力培养高技能人才。

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由区发改局牵头实施)

深入落实全市现代服务业“两地四中心”建设要求,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化、精细化提升,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向高端化、专业化发展,促进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深度融合,争创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区。2023年,服务业增加值增长6%

24.落实财政资金保障。以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为重点领域,聚焦商贸服务、金融服务、文旅融合等方面,2023年预算安排1亿元。其中,促进商贸发展政策资金5907万元,支持金融服务业、文旅产业发展政策资金2226万元,引导企业品牌建设等资金1867万元。

25.鼓励支持服务业重点企业发展。深挖小微企业升规潜力,确保企业及时达规纳统。对首次达到规模以上营利性服务业企业标准,并在国家统计直报联网平台报送统计报表的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奖励10万元,两年内营业收入增幅均实现正增长的再奖励10万元。对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一定规模的营利性服务业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6.支持培育服务业领军企业。进行服务业全行业亩均评价,对综合评价结果为ABCD类的服务业企业,实施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根据亩均评价结果,建立具备升规潜力的企业培育库。

27.强化服务业高端人才支撑。加大服务业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力度,积极引进服务业紧缺领军人才,并按照规定享受租房保障等方面优惠政策。对重点服务业企业加大自主人才认定支持,探索实施重要关键岗位人才政聘企用机制。

28.支持信息服务业稳进提质。推动信息服务业重大项目实施,从全区优势和特色产业入手,大力发展大数据服务业。鼓励信息服务业企业积极参加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加快培育发展数字工程服务产业,为“十四五”时期我区服务业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

29.支持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项目。积极鼓励企业申报省级产业链协同创新、生产制造方式转型和首台套提升工程等项目。大力推动企业申报创建省级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对经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在杭州市级奖励的基础上,再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奖励,进档的奖励差额。

30.推进文旅融合发展。对新建的休闲型、体验型文旅新业态或纳入微改造、精提升管理系统库的文旅项目,实际投资额(不含土地)达到一定额度的,按照标准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奖励;鼓励文化企业精品创作,文化企业原创性电视、动画作品,在浙江省台、中央台的重要频道(或有影响力的栏目)和黄金时段首次播出的,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补助;对获得省级、国家级、国际级重大奖项的影视、动漫、游戏、广告设计等作品,按实际费用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鼓励支持民宿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民宿小集群、民宿共富师工作。

31.加快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地建设。以产业政策为导向,以技术升级为目标,培育一批知名科技服务机构,创新一批科技服务新业态,形成优势明显、专业能力强、融合发展、主攻高科技的服务主体;围绕高端装备、电子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引导科研院所和企业逐步开展科研成果中试和检测服务,配套加大相关科研基础条件投入。2023年组织申报省级工业设计中心2家。

32.加快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对首次达规、新设立的文化企业,按照一定标准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全区重点(特色)文化企业,给予一定房租补贴,补贴面积最高不超过500平方米;对新建的文化产业项目(影视动漫、数字内容、创意设计、信息服务等),按照标准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3.推进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落实“百行万企共依存同发展”金融助力稳经济行动,深化同各金融机构战略合作,力争新增社会融资规模不低于200亿元,引导金融机构信贷余额增长不低于160亿元;高质量落实“凤凰行动”计划,“天目凤凰”专项孵化行动,培育更多优质企业挂牌上市。力争新增上市股改企业3家以上,上市辅导备案企业1家以上,融资50亿元以上。

五、建设杭州都市圈西部综合交通门户政策(由区交通运输局牵头实施)

围绕“打造杭州都市圈西部综合交通门户”的总体目标,坚持融杭发展、东中西区域协调发展,以“城乡一体、外联内畅、智慧绿色、交旅融合”为导向,全力构建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34.增强财政要素保障能力。围绕329国道改建、国省道大中修、断头路、农村公路改造提升等项目建设(3.1亿元)以及公交一体化项目实施,2023年预算安排4.46亿元,并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我区交通建设,保障公交一体化运行,在推进乡村振兴、推动共同富裕中发挥重要作用。

35.持续落实交通物流助企纾困政策。继续落实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通行费优惠政策、国家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加强省属及市、县(市、区)属国有全资或控股的高速公路路段对使用我省发行的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车载装置的合法装载货运车辆实行通行费八五折优惠政策的宣传推广。省属及市、县(市、区)属国有全资或控股的高速公路路段对使用ETC车载装置的3类、4类客车通行费实行阶段性八五折优惠(不再叠加九五折优惠),实施期限为6个月(具体时间段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统一部署)。宣传推广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重点支持道路货物运输企业、物流配送企业和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个体工商户、个体普通货运车辆车主等“两企两个”群体。

36.便利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取消2年一次的继续教育制度,优化驾驶员诚信考核,取消考核结果签注制度。宣传推广网络货物运输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票模式,方便个体货车司机开具发票。

37.畅通对外交通。延续调整杭徽高速部分路段(临安、青山、杭州西)小客车通行费收费方式,并增加余杭收费站(实施时间202311日至20241231日)。即自202311日起,凡悬挂浙A牌照、且使用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记账卡的1类客车,在G56杭州西、青山湖、临安三个收费站之间往返以及在余杭、青山湖、临安三个收费站之间往返的通行费由临安区财政统一支付。

六、扩大内需和对外开放政策(由区商务局牵头实施)

积极实施扩大内需战略,促进消费恢复向好。巩固提升对外开放优势,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确保货物出口总额在全国份额保持稳定,实际使用外资2.1亿美元;力争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6%

38.强化财政资金支持。聚焦商务发展新动能,在“稳外贸、促消费、重招引、强电商、保民生”上取得新突破2023年预算安排1.267亿元。其中,青山湖科技城招商引资专项资金1亿元,内贸、外贸等专项资金2000万元,商务展会、海关合作资金670万元。

39.扩大内需释放消费潜力。围绕“吃、住、行、游、购、娱”六要素,推出系列促消费惠民措施。推出一季度汽车消费券600万促消费活动;持续推出“春暖天目福满吴越”系列活动;组织开展915爱临安”促消费系列活动;组织开展金秋购物节活动;组织“苕溪商业街”美食节活动。推进餐饮业高质量发展,对年营业额首次达到1000万元、2000万元和3000万元的限上住宿餐饮企业,分别奖励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对当年新增销售额达到500万元、1000万元、1500万元的限上餐饮企业,分别奖励30万元、40万元、50万元。

40.提升消费新能级。鼓励新电商企业开展公益助农活动,积极申报省级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示范项目。积极开展高品质步行街改造提升和示范智慧商圈创建,积极申报“苕溪商业街”为市第二批十大夜间经济集聚示范区。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创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示范县,争取中央项目补助资金。

41.多措并举稳外贸。深入贯彻落“双百双千”拓市场攻坚行动。全年组织8个团组、160家企业参加海外拓市,其中一季度组织2个团组、40家企业赴境外拓市。鼓励外贸企业、跨境电商企业开拓市场,鼓励企业积极参加境外展会,给予一定展位费补贴。推动杭州地区政策性外贸产业专项贷款增长,对材料齐全的出口信保限额批复办结率不低于90%。对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保费扶持比例提高至65%。对进口《浙江省鼓励进口产品和技术目录》内的先进技术、重要设备、关键零部件等,积极组织企业申报省级贴息补助。积极创建重点进口平台,争取省级资金支持。

42.推动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围绕推动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通“区域+项目清单”的竞争性遴选方式,培育和遴选一批本地区优质项目参选省级激励培育的20个数字贸易重点项目。对跨境电子商务独立站、专业服务商、知识产权保护、品牌全球推广、集货仓、人才孵化、海外仓建设等方面予以政策支持。

43.加大招大引强和全球招商力度。加大招大引强和出境出省招商力度。出境出省招商100次以上,其中出境招商6次以上。聘请全球招商顾问,指导组织招商活动,加大境外招商力度。开展各类招商活动,举办各类重大招商活动(会议)20场以上,加大对外推荐力度。组织开展中介招商活动,签约四大所、五大行基金机构等国际国内知名中介10家以上,与中介机构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推动重大项目引落,推动在外浙(杭、临)商回归投资。

七、乡村振兴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政策(由区农业农村局、区发改局牵头实施)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开创农业现代化新局面,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加快推进城乡风貌整治提升,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加快引导特色小镇高质量发展,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44.强化财政资金保障。聚焦深“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区财政2023年预算安排9.5551亿元。其中,农业稳产保供资金3382万元,农业绿色安全保障资金9065万元,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02亿元,农“双强”资1136万元,乡村建设4.53亿元(其中农村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管护3.59亿元),乡村治理资金5754万元,促进农民共同富裕资金2470万元,财金协同资金1100万元,综合性扶持政策资金1600万元,区市协作资金5500万元。

45.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强化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水平,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加强与省农业担保公司、市级各担保公司对接合作,全年力争政策性支农支小融资担保余额达到4亿元。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在保持平均担保费率不高于1%的基础上,对小微、“三农”市场主体给予优惠倾斜。对为临安区小微、“三农”等市场主体提供担保业务的融资担保机构,按不低于年日均担保余额0.7%的比例给予保费补贴,单家机构补助最高不超过400万元;当年发生担保代偿损失的,按照实际损失的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46.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和耕地垦造。高质量推进跨乡镇土地综合整治工作,项目区域内完成低效用地再开发300亩,盘活存量建设用地55亩,实施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9500亩。加快建设用地复垦和垦造耕地历史项目验收报备清零,拓宽补充耕地后备资源途径,理清耕地后备资源数量、类型和分布,扎实做好项目储备库建设,从源头把控项目生成,确保项目建设有力有序推进,完成新增耕地2000亩。

47.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1.18万亩高标准农田和粮食功能区提标改造,新建“天目粮仓”示范区2个,新建高标准农田0.19万亩,实施省级粮食生产功能区改造提升0.683万亩,创建省级绿色农田1个以上;实施市级农地提标改造0.5万亩,创建市级高标准农田示范区1个以上。加快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实现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与高标准农田同步建设。

48.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山核桃林地生态治理、竹笋产业高质高效发展,协同推进美丽畜牧、山地蔬菜、精品水果、优质茶叶等产业发展,进一步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完善农业产业链,激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活力,支持创建国家、省级农(林)业龙头企业、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林)场和示范园(场、点),对临安特色农产品企业新认定为国家、省、市级农(林)龙头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争取国家特色产业强镇、省市现代农业园区、标准地改革等农业重大项目落地。

49.加强种粮农民收益保障。继续实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对稻麦复种植面积50亩以上的生产主体,按实际种植面积,补助320/亩,对冬闲水田(第二季种水稻)、旱地一季旱粮种植“三园”地间作套种同一旱粮作物一季种植面积达50亩以上的生产主体,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每亩230元的直接补贴。对油菜种植面积50亩以上的生产主体,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每亩320元补贴,认真落实旱粮基地直补、水稻良种购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粮食最低收购价、订单储备粮价外补贴、“五优联动”优质粮加价补贴、粮油政策性保险、大户贷款贴息、耕地地力保护等扶持政策。

50.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持续推进新一轮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计划,建设省级美丽乡村共同富裕示范带项目1个;历史文化(传统)村落保护利用项目4个;市级未来乡村6个、特色村4个,区级新时代美丽乡村精品村30个。落实省、市集体经济发展要求,完成杭州市两项收入8050”目标。持续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示范项目,积极探索集体经济发展新路径。组织“天目共富帮共体”活动,全力推进“共富广场”抱团发展项目,集中力量扶持部分重点村,营造共同助力集体经济发展的浓厚氛围。

51.支持科技强农、机械强农。支持农业领域的技术攻关,重点支持生物育种、高效生态种养殖、农产品质量与营养健康、农产品精深加工等领域的科研攻关。支持农机服务中心、农艺农机融合试验基地以及特色产业“机器换人”示范基地建设,补助不高于审定金额的50%,实施新机具引进试验,对农业生产主体引进先进适用的农机装备给予不高于购置金额7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

52.支持大学生、农创客创新创业。继续推“特色人才”“两进两回”政策,发放大学生就业、创业补贴,实施千名农创客培育工程。不断提升农创客、新农人组织体系建设,开展农创客、新农人专题培训,推选区级十佳“农创客、新农人”,发挥农创导师团队作用,为新农人创新创业开展指导服务;持续擦亮“临安农创客新农人”金名片,培育壮大农创客发展联合会。

53.促进特色小镇高质量发展。瞄准产业链制高点,以行业龙头企业、研发设计机构、创业团队、领军人才等为核心,集聚一批功能互补的优势企业,落地一批优质高端产业项目。加快补齐产业链缺环,在特色小镇内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打造一批“单项冠军”和“隐形冠军”,支持以特色小镇为载体带动上中下游企业进行产业链重组。鼓励特色小镇运用工业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推动产业数字化转型,全方位、全链条改造传统产业。

54.推动产业园区专业化特色化发展。贯彻落实全市“一园一主业”发展模式,开展我区“一园一主业”特色产业平台创建工作。根据开发区(园区)产业定位,聚力发展重点产业,通过实施“做强链主企业、拓展产业空间、推进精准招商、建设创新载体、完善公共服务、用好产业基金”等措施,持续推进开发区提质增效,不断提升创新策源能级,加快实现产业高质量发展

55.积极推进城镇化建设。入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全力推进昌化、於潜千年古城试点建设,加大太湖源、於潜等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工作推进力度,积极向上争取资金要素支持,谋划实施一批历史遗存保护、特色产业发展、公共服务提升项目。

56.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彻落实省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通过稳步推进“浙里新市民”等重点应用的复制推广工作,逐步完善全区居住证积分管理制度。探索建立“省级共性+市县个性”积分制度,推出一批普惠性积分应用,积极谋划符合临安实际的个性积分应用,完善提升农业转移人口常住地基本公共服务,努力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按照省、市部署,着力推动“人钱地”挂钩政策落地。

八、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由区人力社保局牵头实施)

围绕就业、教育、社保、医疗、养老等民生大事,实施公共服“七优享”工程,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量的三分之二以上用于民生领域。

57.充分发挥财政保障作用。按照社会政策要兜牢民生底线的要求,聚焦办好民生实事,区财政2023年预算安排19.154亿元。其中,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和职业教育发展资金2.899亿元,各类学生资助资金2910万元,教育人才专项资金3200万元,就业、高技能人才资金6171万元,医疗、卫生资金8.739亿元,养老保障资金2.906亿元,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6635万元,困难群众、残疾人、优抚对象、孤儿及困境儿童等帮扶救助资金2.718亿元。

58.支持推进劳有所得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及时调整全区最低月工资和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水平。推进高质量就业,支持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落实社保助企纾困政策,根据省、市部署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多渠道支持稳岗扩岗。扩大工伤保险制度保障范围,探索将用人单位招用的实习见习人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不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特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制度保障。

59.支持推进幼有善育”“学有优教抓好争先进位,着力提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率,提高非编教师待遇,全面加强幼儿园保教质量,推动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创建。加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改善办学条件,推动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以教育对口服务山区4县行动为契机,用好学军中学、杭十四中和锦绣育才教育集团等优质教育资源,开展合作办学和托管服务,充分激活杭城优质教育资源赋能活力。建成投用科技城三小、杭十四中青山湖学校等5所学校,改扩建锦城六中等学校,加快建设戚家桥、钱锦等一批新学校。坚持引进和培养相结合,加强柔性人才引进,大力引育“名师名校长、省特级教师、省教坛新秀、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等骨干教师。

60.支持推进病有良医建成投用第一人民医院新院区,按照三甲医院标准积极推进相应科室、医疗设备等资源配备,新增重症加强护理病房(ICU)床位20张。进一步加强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提升综合服务能力,不断满足城乡居民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需求,新改扩建规范村卫生室(服务站)5家。开展同质同标的参保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2023年完成城乡居民免费体检10万人。围绕亚运保障,精心做好赛事运行准备,全域推进“三圈三级”病媒生物防制,制定亚运会期间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

61.支持推进住有宜居”“老有康养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群住房困难问题。全年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3200套(间),新开工改造15个城镇老旧小区14万平方米。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发放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2023年新增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床位100张,助餐服务城乡社区覆盖率达到70%以上,康养联合体镇(街道)覆盖率达到50%以上,为独居老年人免费安装“安居守护”智能安全监测设备400户。

62.支持推进弱有众扶完善低收入群体救助帮扶和兜底保障机制,提高区级社会救助服务联合体覆盖率,加强困难群体动态监测,实现分层分类精准救助。加强残疾人服务保障,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推进区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全覆盖,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镇(街道)覆盖率达到100%。大力培育慈善组织,推动慈善信托加快发展。

上述8个领域政策区财政2023年预算安排资金除交叉重叠部分外,支持总额为50亿元。各政策区级牵头单位要做好与省、市文件和细则的衔接,与财政金融、自然资源、能源、人才等要素保障清单牵头单位,加快制定承接落实方案,及时做好政策的宣传解读落地实施,推动政策精准滴灌、直达快享,确保基层有感、群众获益、企业得利。

本文件明确的各项政策除标明具体实施期限外,均为202311日至1231日实施有效。国家、省、市出台相关政策措施的,遵照执行。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印发临安区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