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8369/2024-0413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4-09-06 |
发文字号 | 临农〔2024〕288号 | 有效性 | 有效 |
统一编号 | ALAD65-2024-0003 | 关联内容 |
为加强青山湖渔业资源保护,改善青山湖渔业水域生态环境,规范青山湖水域垂钓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及《杭州市渔业资源保护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现将设立青山湖垂钓区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青山湖垂钓区
根据《杭州市渔业资源保护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并结合青山湖渔业资源的实际情况,区农业农村局在青山湖水域划定两处垂钓区(详见附图):
1、钱王索秀垂钓区:长度1.6公里,范围为高压铁塔至三口井;
2、板桥垂钓区:长度3.4公里,其中西线长度1.6公里,范围为山湖印至环湖村路口;东线长度1.8公里,范围为锦里路口至岙里桥。
二、法律责任
在垂钓区进行垂钓活动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禁渔期、禁渔区、禁捕品种、最低可捕标准的规定;
(二)不得使用有毒有害或者污染水体的饵料;
(三)不得妨碍渔业生产;
(四)除休闲渔船外,不得使用船舶或者其他水上浮具离岸垂钓。
垂钓人员违反上述规定,将依据《杭州市渔业资源保护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五条第一款,违法进行垂钓的,由渔政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没收渔获物和钓具,可以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的规定依法处理。
三、本通告自2024年10月8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7年10月7日止。
杭州市临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6日
附图: 青山湖垂钓区水域位置及范围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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