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330185/2021-7004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1-01-29 |
发文字号 | 临政告〔2021〕2号 | 有效性 | 有效 |
统一编号 | 关联内容 |
一、修订背景
原有城区实行烟花爆竹禁止燃放范围为:玲珑山路以东、武肃街以南、望湖路以西、锦溪以北区域。
2016年至今该禁放范围一直没有较大调整,随着城市建设快速推进,城区范围扩张明显,原禁放范围已不再适应目前现状,加上蓝天保卫战及安全整治相关要求,根据临安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二、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杭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
三、城区禁放范围
临安城区:1、杭瑞高速以北、玲珑高速路口至329国道至玲珑山路至武肃街以东、长西线至马溪沿平山社区界限至农林大路至新横线至青罗线至寺前路至大园路至岗阳街以南、临安与余杭界线以西所围区域内;2、锦城街道、锦北街道、锦南街道、玲珑街道、青山湖街道辖区商住小区,以上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销售及燃放烟花爆竹。
四、临安城区禁放区域图
五、解读单位及联系人
实施日期:自2021年1月29日起实施
解读单位:杭州市临安区应急管理局
解读人:马锡钧(局长)、宣伟祥(副局长)
联系方式:0571-58609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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