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8182/2021-72066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责任部门 | 区人力社保局 | 成文日期 | 2021-04-13 |
关联类型 |
《关于启用“杭州市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专用章(1)”的通知》政策解读(负责人解读)
日期:
2021-04-13 09:56
来源:
区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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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2020年11月,杭州市临安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以下简称“监察大队”)正式入驻杭州市临安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为便于监察大队开展受委托事项行政执法相关工作,2021年4月9日,我局印发本通知。
二、政策制定依据
1.《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3.《中共杭州市临安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杭州市临安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等7家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规定的通知》(临编办〔2020〕47号)。
三、政策主要内容
启用“杭州市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专用章(1)”。
四、实施时间
自本通知发文之日起正式启用。
五、解读单位及联系人
本实施细则由区人力社保局解释。
联系人:郑盛(区人力社保局局长)
郜成群(区人力社保局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联系电话:0571-6110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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