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08828/2021-74087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责任部门 太湖源镇 成文日期 2021-06-18
统一编号 有效性
关联类型
关于《太湖源镇加快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日期:
2021-06-18 17:29
来源:
太湖源镇
浏览量:

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电商发展环境,推动太湖源镇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规范电子商务经营,根据《杭州市临安区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等文件规定,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奖扶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的太湖源镇辖区内的电子商务经营主体(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电子商务集聚园区、电子商务服务商、电子商务从业人员、 行政村:

1.在太湖源辖区内诚信守法经营,积极参与、配合、支持政府部门相 关工作;

2.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中店铺注册地或所在地均为太湖源镇。


二、奖扶措施

(一)电商集聚园区

对入驻经认定的电子商务聚集发展平台,且年交易额达5000万元以上的,根据合规凭证给予奖励5万元,交易额达1亿元以上的,根据合规凭证给予奖励10万元。

(二)规模电商企业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及印刷技术的进步,平面设计在视觉感观领域的表现和应用也越来越丰富。

(三)电子商务村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及印刷技术的进步,平面设计在视觉感观领域的表现和应用也越来越丰富。

(四)物流配送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及印刷技术的进步,平面设计在视觉感观领域的表现和应用也越来越丰富。

三、申报程序

1.由符合申请奖励的企业或个人提出申报。

2.镇经发办会同相关职能科室等部门进行审查验收

3.审验合格的奖励对象相关情况公示3个工作日。

四、实施时间

本意见自正式发文之日起施行,试行期一年,由太湖源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太湖源镇加快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意见解读 (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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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部门 太湖源镇
成文日期 2021-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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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太湖源镇加快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6-18
信息来源: 太湖源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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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电商发展环境,推动太湖源镇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规范电子商务经营,根据《杭州市临安区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等文件规定,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奖扶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的太湖源镇辖区内的电子商务经营主体(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电子商务集聚园区、电子商务服务商、电子商务从业人员、 行政村:

1.在太湖源辖区内诚信守法经营,积极参与、配合、支持政府部门相 关工作;

2.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中店铺注册地或所在地均为太湖源镇。


二、奖扶措施

(一)电商集聚园区

对入驻经认定的电子商务聚集发展平台,且年交易额达5000万元以上的,根据合规凭证给予奖励5万元,交易额达1亿元以上的,根据合规凭证给予奖励10万元。

(二)规模电商企业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及印刷技术的进步,平面设计在视觉感观领域的表现和应用也越来越丰富。

(三)电子商务村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及印刷技术的进步,平面设计在视觉感观领域的表现和应用也越来越丰富。

(四)物流配送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及印刷技术的进步,平面设计在视觉感观领域的表现和应用也越来越丰富。

三、申报程序

1.由符合申请奖励的企业或个人提出申报。

2.镇经发办会同相关职能科室等部门进行审查验收

3.审验合格的奖励对象相关情况公示3个工作日。

四、实施时间

本意见自正式发文之日起施行,试行期一年,由太湖源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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