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号 杭临政复决〔2022〕15号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申请人 孟某平 被申请人 杭州市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落款日期 2022-06-08 行政复议结论 维持
统一编号 有效性
孟某平不服被申请人杭州市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2月25日作出的2022-2-**《行政确认告知书》请求予以撤销提起行政复议一案
日期:
2022-10-27 15:19
来源:
区司法局
浏览量:
孟某平不服被申请人杭州市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2月25日作出的2022-2-**《行政确认告知书》请求予以撤销提起行政复议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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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杭临政复决〔2022〕15号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申请人 孟某平
被申请人 杭州市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落款日期 2022-06-08
行政复议结论 维持
孟某平不服被申请人杭州市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2月25日作出的2022-2-**《行政确认告知书》请求予以撤销提起行政复议一案
发布时间:2022-10-27
信息来源: 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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