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号 杭临政复决〔2022〕17 号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申请人 王某芳 被申请人 杭州市公安局临安区分局
落款日期 2022-05-19 行政复议结论 维持
统一编号 有效性
王某芳不服被申请人杭州市公安局临安区分局2022 年 2 月 20 日作出的临公(昌 化)不调告[2022]00***号《不予调查处理告知书》请求 予以撤销并责令重新作出处理提起行政复议一案
日期:
2022-10-27 15:23
来源:
区司法局
浏览量:
王某芳不服被申请人杭州市公安局临安区分局2022 年 2 月 20 日作出的临公(昌 化)不调告[2022]00***号《不予调查处理告知书》请求 予以撤销并责令重新作出处理提起行政复议一案

〔2022〕17号-王某-公安分局.pdf

分享:
字体: [

]
打印
案号 杭临政复决〔2022〕17 号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申请人 王某芳
被申请人 杭州市公安局临安区分局
落款日期 2022-05-19
行政复议结论 维持
王某芳不服被申请人杭州市公安局临安区分局2022 年 2 月 20 日作出的临公(昌 化)不调告[2022]00***号《不予调查处理告知书》请求 予以撤销并责令重新作出处理提起行政复议一案
发布时间:2022-10-27
信息来源: 区司法局
浏览量:

王某芳不服被申请人杭州市公安局临安区分局2022 年 2 月 20 日作出的临公(昌 化)不调告[2022]00***号《不予调查处理告知书》请求 予以撤销并责令重新作出处理提起行政复议一案

〔2022〕17号-王某-公安分局.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