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11392064/2022-87742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责任部门 区市场监管局 成文日期 2022-12-02
统一编号 有效性
关联类型
《杭州市临安区市场内网络直播行为主体职责规范》政策解读
日期:
2022-12-02 17:02
来源:
区市场监管局
浏览量:

  为了加强网络直播规范,鼓励和促进临安区商品交易市场内网络直播行为健康有序发展,切实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和推动临安区市场内网络直播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市临安区市场内网络直播行为主体职责规范》。

一、《杭州市临安区市场内网络直播行为主体职责规范》所规范的市场内网络直播行为主体包含哪些?

《杭州市临安区市场内网络直播行为主体职责规范》所称市场是指在“浙江省市场名称登记系统”登记在册的临安区所有商品交易市场,市场内网络直播行为是指以商品交易市场名义进行的网络直播行为或在商品交易市场内进行的网络直播行为。

二、 为什么要制定《杭州市临安区市场内网络直播行为

主体职责规范》?

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七部门关于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网络直播营销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精神,要督促网络直播经营主体建立完善直播营销活动相关制度机制,推动相关部门、行业组织等制定发布网络营销规范制度或地方标准。目前临安区还未有商品交易市场内网络直播主体职责规范,商品交易市场内网络直播行为主体还较少,从规范引导抓早抓小的角度考虑,商品交易市场作为发生网络直播营销行为的重要场所之一,出台市场内网络直播行为主体职责规范对进一步促进临安区商品交易市场内网络直播行为健康有序发展,切实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存在必要性,因此制定了《杭州市临安区市场内网络直播行为主体职责规范》。

三、 《杭州市临安区市场内网络直播行为主体职责规

范》制定的依据有哪些?

在制定依据方面主要参考了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安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出台的《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和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

四、《杭州市临安区市场内网络直播行为主体职责规范》对商品交易市场举办者和直播人员提出哪些明确要求?

《杭州市临安区市场内网络直播行为主体职责规范》明确提出,从事市场内的网络直播活动,应当保证信息真实、合法,不得对商品和服务进行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不得采取任何形式进行流量等数据造假,不得采取虚假购买和事后退货等方式骗取商家的佣金。同时明确了市场主体及相关从业人员在网络直播中应避免的8类负面情形,商品交易市场举办者对市场内网络直播行为应当履行的6项管理职责,涵盖了市场秩序维护、直播规范管理、数据统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宣传等多方面的内容。

五、《杭州市临安区市场内网络直播行为主体职责规范》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提出哪些举措?

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杭州市临安区市场内网络直播行为主体职责规范》提出,场内网络直播所营销的商品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商品质量和使用安全的要求。主播应依法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履行承诺,依法提供退换货保障等售后服务。同时在市场举办者履行管理职责方面,提出要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做好消费投诉处理,与场内直播经营者专门协议设立消费者权益保证金。督促场内直播经营者所营销的商品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商品质量和使用安全的要求。

六、为了更好地开展监督管理,《杭州市临安区市场内网络直播行为主体职责规范》明确了商品交易市场举办者的哪些职责? 

《杭州市临安区市场内网络直播行为主体职责规范》提出,市场举办者应当积极协助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场内网络直播的违法行为,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向当事人通风报信,不得以各种借口拒绝或者阻挠行政管理部门执法检查。同时,市场举办者也要及时了解、统计市场内网络直播经营户相关情况和网络信息,并定期向公安、商务、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报送,以接受指导和监管。

七、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解读人:彭灵军

联系电话:0571-63718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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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22-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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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临安区市场内网络直播行为主体职责规范》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12-02
信息来源: 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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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加强网络直播规范,鼓励和促进临安区商品交易市场内网络直播行为健康有序发展,切实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和推动临安区市场内网络直播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市临安区市场内网络直播行为主体职责规范》。

一、《杭州市临安区市场内网络直播行为主体职责规范》所规范的市场内网络直播行为主体包含哪些?

《杭州市临安区市场内网络直播行为主体职责规范》所称市场是指在“浙江省市场名称登记系统”登记在册的临安区所有商品交易市场,市场内网络直播行为是指以商品交易市场名义进行的网络直播行为或在商品交易市场内进行的网络直播行为。

二、 为什么要制定《杭州市临安区市场内网络直播行为

主体职责规范》?

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七部门关于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网络直播营销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精神,要督促网络直播经营主体建立完善直播营销活动相关制度机制,推动相关部门、行业组织等制定发布网络营销规范制度或地方标准。目前临安区还未有商品交易市场内网络直播主体职责规范,商品交易市场内网络直播行为主体还较少,从规范引导抓早抓小的角度考虑,商品交易市场作为发生网络直播营销行为的重要场所之一,出台市场内网络直播行为主体职责规范对进一步促进临安区商品交易市场内网络直播行为健康有序发展,切实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存在必要性,因此制定了《杭州市临安区市场内网络直播行为主体职责规范》。

三、 《杭州市临安区市场内网络直播行为主体职责规

范》制定的依据有哪些?

在制定依据方面主要参考了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安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出台的《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和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

四、《杭州市临安区市场内网络直播行为主体职责规范》对商品交易市场举办者和直播人员提出哪些明确要求?

《杭州市临安区市场内网络直播行为主体职责规范》明确提出,从事市场内的网络直播活动,应当保证信息真实、合法,不得对商品和服务进行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不得采取任何形式进行流量等数据造假,不得采取虚假购买和事后退货等方式骗取商家的佣金。同时明确了市场主体及相关从业人员在网络直播中应避免的8类负面情形,商品交易市场举办者对市场内网络直播行为应当履行的6项管理职责,涵盖了市场秩序维护、直播规范管理、数据统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宣传等多方面的内容。

五、《杭州市临安区市场内网络直播行为主体职责规范》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提出哪些举措?

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杭州市临安区市场内网络直播行为主体职责规范》提出,场内网络直播所营销的商品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商品质量和使用安全的要求。主播应依法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履行承诺,依法提供退换货保障等售后服务。同时在市场举办者履行管理职责方面,提出要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做好消费投诉处理,与场内直播经营者专门协议设立消费者权益保证金。督促场内直播经营者所营销的商品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商品质量和使用安全的要求。

六、为了更好地开展监督管理,《杭州市临安区市场内网络直播行为主体职责规范》明确了商品交易市场举办者的哪些职责? 

《杭州市临安区市场内网络直播行为主体职责规范》提出,市场举办者应当积极协助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场内网络直播的违法行为,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向当事人通风报信,不得以各种借口拒绝或者阻挠行政管理部门执法检查。同时,市场举办者也要及时了解、统计市场内网络直播经营户相关情况和网络信息,并定期向公安、商务、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报送,以接受指导和监管。

七、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解读人:彭灵军

联系电话:0571-63718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