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8414/2022-80659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日期 | 2022-04-11 |
根据区政府《关于开展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2021年12月31日前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评估、清理,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附件1),拟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三年内宣布失效或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政令〔2018〕372号)规定,现对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拟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失效和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杭州市临安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4月11日
附件1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件)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关于调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标准解释的通知》(家发科) | 临人口计生[2010]37号 |
2 | 《临安市卫生计生系统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 | 临卫计发〔2016〕117号 |
3 | 《临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推行卫生计生行政许可项目容缺受理的通知》 | 临卫计发[2017]40号 |
杭州市临安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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