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8289/2022-8317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2-06-23 |
杭州盛航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年产30万平方米特种玻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许可申请材料已经我局审查,拟作出该项目环保行政许可,现予以公告。
项目名称:杭州盛航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年产30万平方米特种玻璃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新溪桥村新溪桥145号
建设单位(联系人/电话):杭州盛航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浙江清雨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企业拟投资800万元,租用杭州运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新溪桥村新溪桥145号的闲置厂房,建筑面积约4650m2,购置水平钢化设备、清洗机、全自动玻璃切割线等设备建设本项目,项目完成后,预计形成年产30万平方米特种玻璃(其中单层钢化玻璃6万平方米/年、中空玻璃18万平方米/年、PVB夹胶玻璃6万平方米/年)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见环评文件)
公众参与情况:(见环评文件)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见环评文件)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
联系电话:0571-23616029、0571-23616028
邮箱:3478232860@qq.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
2022年6月23日
关于拟作出杭州盛航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年产30万平方米特种玻璃建设项目环保行政许可的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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