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8369/2022-8344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2-07-01 |
发文字号 | 临农〔2022〕227号 | 有效性 | 有效 |
统一编号 | ALAD65-2022-0001 | 关联内容 |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规定,农业农村局对2021年12月31日前发布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局党政班子研究,决定继续有效的3件,废止的1件,宣布失效的3件。现将决定结果公布如下:
一、以下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
1.《杭州市临安区农业农村局关于设立青山湖垂钓区的通告》(临农〔2019〕206号,ALAD65-2019-0002)
2.《关于印发<土地(耕地)经营权适度规模流转奖补及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临农〔2020〕265号 临财农会〔2020〕122号,ALAD65-2020-0001)
3.《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实施“两进两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振兴意见的实施细则>的通知》(临农〔2021〕117号,ALAD65-2021-0001)
二、以下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
1.《杭州市临安区林业局 杭州市公安局临安区分局 杭州市临安区财政局关于印发<临安区创新狩猎模式压减狩猎枪支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林〔2018〕259号,ALAD20-2018-0001)
三、以下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
1.《关于印发<临安区畜牧业转型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则>(2019-2021年)的通知》(临农〔2019〕189号 临财农会〔2019〕89号,ALAD19-2019-0001)
2.《关于开展2018-2019年临安区商品有机肥示范推广生产企业和蔬菜高效双低农药补贴供应企业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临农〔2018〕131号,ALAD19-2018-0001)
3.《关于印发<临安区2018-2020年农业“机器换人”促进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林〔2018〕162号,ALAD19-2018-0003)
本决定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杭州市临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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