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330185/2022-8547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2-09-16 |
发文字号 | 有效性 | ||
统一编号 | 关联内容 |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临安区部门行政处罚权交由青山湖街道、玲珑街道、太湖源镇、於潜镇、昌化镇行使的公告》政策解读
一、公告背景
2022年1月1日,《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正式施行,提出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在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综合执法事项目录中,选择行政执法事项,依法交由能够有效承接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实施。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编制乡镇、街道具体实施的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向社会公布后组织实施。2022年5月5日《杭州市临安区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正式印发,提出根据“客观需求,有效承接”原则,建立涵盖镇(街道)经济、人口、社会治理、执法资源和执法能力等方面的评估机制,在配置条件成熟并通过慎重评估后申请赋权,以镇(街道)名义开展执法。结合我区实际,在青山湖街道、玲珑街道、太湖源镇、於潜镇、昌化镇采用赋权模式推进“一支队伍管执法”工作。
二、政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51号)《关于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加强乡镇(街道)执法队伍和执法能力建设的意见(试行)》(杭编办〔2022〕18号),在青山湖街道、玲珑街道、太湖源镇、於潜镇、昌化镇开展赋权工作。
三、主要举措
本次赋权工作,从《浙江省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扩展目录》共2240项中,按照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高频多发、易发现易处置、专业要求适宜的原则,摸排5个镇街区域高频投诉举报事项、各执法单位近2年来有执法办案量的执法事项,结合镇街区域特点、人员下沉情况等,形成315项拟赋权青山湖街道的执法事项,按条线划分,分别为广电1项、教育1项、公安2项、水利4项、文化旅游5项、人力社保5项、消防救援6项、林业8项、农业农村10项、自然资源13项、应急管理19项、生态环境23项、市场监管31项、建设187项。形成290项拟赋权玲珑街道、太湖源镇、於潜镇、昌化镇的执法事项,按条线划分,分别为广电1项、教育1项、公安2项、水利4项、文化旅游5项、人力社保5项、消防救援6项、林业8项、农业农村11项、自然资源13项、应急管理7项、生态环境16项、市场监管29项、建设182项。
四、施行时间
自2022年10月15日起,在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行政区域内,将14个方面共315个事项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交由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办事处行使。
自2022年10月15日起,在杭州市临安区玲珑街道、太湖源镇、於潜镇、昌化镇行政区域内,将14个方面共290个事项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分别交由杭州市临安区玲珑街道街道办事处、太湖源镇人民政府、於潜镇人民政府、昌化镇人民政府行使。
涉及作出较大数额罚款、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仍由临安区行政执法部门依法管辖。2022年10月15日前已立案未结案和历史遗留案件仍由原临安区行政执法部门继续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
五、社会效果
以整体政府理念统筹行政执法为重点,构建完善职责清晰、队伍精简、高效协同、机制健全、行为规范、监督有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能够更好地集约执法资源、提升整体执法效能。
六、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电话
解读机关:杭州市临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解读人:骆晓明(局长)
政策咨询电话:0571-61086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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