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号 杭临政复决〔2022〕10号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申请人 杭州临安某运输配载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 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落款日期 2022-06-28 行政复议结论 维持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杭州临安某运输配载有限公司不服被申请人2022年1月6日作出的(杭临)市监罚处[202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提起行政复议一案
日期:
2023-01-28 15:46
来源:
区司法局
浏览量: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2022年1月6日作出的(杭临)市监罚处[202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请求予以撤销,于2022年3月3日向本机关提起行政复议。经审查,符合行政复议受理条件,本机关于同日依法受理并进行了审理。因案情复杂,本机关于2022年4月29日作出延期审理通知并依法送达了复议双方当事人。2022年5月23日,申请人提出调解申请,案件中止审理。本机关于2022年6月22日案件恢复审理。

〔2022〕10号-某配载公司-市监局-行政复议决定书终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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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杭临政复决〔2022〕10号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申请人 杭州临安某运输配载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 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落款日期 2022-06-28
行政复议结论 维持
杭州临安某运输配载有限公司不服被申请人2022年1月6日作出的(杭临)市监罚处[202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提起行政复议一案
发布时间:2023-01-28
信息来源: 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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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2022年1月6日作出的(杭临)市监罚处[202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请求予以撤销,于2022年3月3日向本机关提起行政复议。经审查,符合行政复议受理条件,本机关于同日依法受理并进行了审理。因案情复杂,本机关于2022年4月29日作出延期审理通知并依法送达了复议双方当事人。2022年5月23日,申请人提出调解申请,案件中止审理。本机关于2022年6月22日案件恢复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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