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号 | 杭临政复决〔2022〕15号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申请人 | 孟某 | 被申请人 | 杭州市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落款日期 | 2022-06-08 | 行政复议结论 | 维持 |
孟某不服被申请人杭州市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2月25日作出的2022-2-**《行政确认告知书》提起行政复议一案
日期:
2023-01-28 15:51
来源:
区司法局
浏览量: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2022年2月25日作出的2022-2-**《行政确认告知书》,请求予以撤销,于2022年3月14日向本机关提起行政复议,经审查,符合行政复议受理条件,本机关于当日依法受理并进行了审理。因案情复杂,本机关于2022年5月10日作出延期审理决定并依法告知了复议双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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