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号 | 杭临政复决〔2022〕17号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申请人 | 王某 | 被申请人 | 杭州市公安局临安区分局 |
落款日期 | 2022-05-19 | 行政复议结论 | 维持 |
王某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2022年2月20日作出的临公(昌化)不调告[2022]000**号《不予调查处理告知书》提起行政复议一案
日期:
2023-01-28 15:53
来源:
区司法局
浏览量: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2022年2月20日作出的临公(昌化)不调告[2022]000**号《不予调查处理告知书》,请求予以撤销并责令重新作出处理,于2022年3月15日向本机关提起行政复议。经补正后符合受理条件,本机关于2022年3月22日依法受理并进行了审理。
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