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号 杭临政复决〔2022〕35号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申请人 潘某香 被申请人 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落款日期 2022-09-01 行政复议结论 维持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潘某香请求撤销被申请人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短信编号106910001112***作出的《回复》提起行政复议一案
日期:
2023-04-24 15:01
来源:
区司法局
浏览量:
申请人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于2022年6月16日通过短信:106910001112***作出的《回复》

(2022)35号-潘某香-市监局-行政复议决定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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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杭临政复决〔2022〕35号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申请人 潘某香
被申请人 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落款日期 2022-09-01
行政复议结论 维持
潘某香请求撤销被申请人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短信编号106910001112***作出的《回复》提起行政复议一案
发布时间:2023-04-24
信息来源: 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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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于2022年6月16日通过短信:106910001112***作出的《回复》

(2022)35号-潘某香-市监局-行政复议决定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