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号 杭临政复决〔2022〕72号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申请人 李某波 被申请人 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落款日期 2022-12-30 行政复议结论 维持
统一编号 有效性
李某波不服被申请人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国12315举报平台关于举报编号“133018500202209118234****”作出不予立案的行政行为提起行政复议一案
日期:
2023-07-25 16:57
来源:
区司法局
浏览量:
申请人请求撤销被申请人在全国12315举报平台关于举报编号“133018500202209118234****”作出不予立案的行政行为,责令被申请人依法履行职责并重新答复申请人

[2022]72号 李某波-市监局-行政复议决定书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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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杭临政复决〔2022〕72号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申请人 李某波
被申请人 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落款日期 2022-12-30
行政复议结论 维持
李某波不服被申请人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国12315举报平台关于举报编号“133018500202209118234****”作出不予立案的行政行为提起行政复议一案
发布时间:2023-07-25
信息来源: 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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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请求撤销被申请人在全国12315举报平台关于举报编号“133018500202209118234****”作出不予立案的行政行为,责令被申请人依法履行职责并重新答复申请人

[2022]72号 李某波-市监局-行政复议决定书1(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