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号 杭临政复决〔2022〕73号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申请人 蔡某国 被申请人 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落款日期 2022-12-30 行政复议结论 驳回复议申请
统一编号 有效性
蔡某国请求确认被申请人未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受理答复申请人的投诉举报行为违法,责令被申请人依法受理申请人的投诉举报并限期答复申请人提起行政复议一案
日期:
2024-04-08 09:03
来源:
区司法局
浏览量:
请求确认被申请人未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受理答复申请人的投诉举报行为违法,责令被申请人依法受理申请人的投诉举报并限期答复申请人。


[2022]73号-蔡某国-市监局-行政复议决定书(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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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杭临政复决〔2022〕73号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申请人 蔡某国
被申请人 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落款日期 2022-12-30
行政复议结论 驳回复议申请
蔡某国请求确认被申请人未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受理答复申请人的投诉举报行为违法,责令被申请人依法受理申请人的投诉举报并限期答复申请人提起行政复议一案
发布时间:2024-04-08
信息来源: 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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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确认被申请人未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受理答复申请人的投诉举报行为违法,责令被申请人依法受理申请人的投诉举报并限期答复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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