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508174/2024-769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4-12-27
发文字号 临财发〔2024〕62号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ALAD12-2024-0001 关联内容
关于《杭州市临安区扩中家庭贷款贴息补助实施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日期:
2025-01-02 17:07
来源:
区财政局
浏览量: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财金助力扩中家庭项目扩面推广的通知》(浙财金〔2024〕22号)文件精神,为加快构建家庭型财税政策体系,通过精准扩中家庭名单,财政配套贴息,撬动金融资源流向扩中家庭,推动更多家庭迈入中等收入行列,为我省建设橄榄型社会提供临安力量。

二、主要内容

一是贴息对象。贴息补助主要用于扶持和保障我区“扩中”家庭贷款,在“扩中”家庭利息结算时对贴息金额直接给予减免,其中“扩中”家庭贷款类型为“共富”系列贷款。本办法所称“扩中”家庭标准主要为低保边缘户到家庭年可支配收入10万元区间的家庭(不含低保低边特困家庭)。

二是名单生成。扩中家庭名单由省财政厅牵头建立,下发地方;非扩中家庭名单,即省厅名单外,经地方实际调研论证可以纳入扩中家庭政策对象。

三是贴息标准。实现符合条件的扩中家庭“共富”系列贷款贴息后利率不高于3.5%。对高出3.5%部分由财政与农商银行按1:1承担贴息和让利,且财政贴息不超过1.5%(其中省级财政承担60%,区级财政承担40%),其余部分由临安农商行承担让利。

四是申报流程。临安农商银行委托第三方机构按年开展扩中家庭贷款贴息专项审计,经审计后由临安农商银行将扩中家庭贷款贴息申请汇总表、专项审计报告及贴息资金补助申请报告报送区发改局(共富办),会同相关部门审核。经确认后,根据上级要求报送申报资料到省级部门。

三、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30日后施行。

四、适用范围及对象

临安区从低保边缘户到家庭年可支配收入10万元(不含低保、低边及特困家庭)的家庭。

五、注意事项

临安农商银行将落实专人对上报清单进行初核,严禁超范围恶意申报及作假,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同时,经第三方机构专项审计后不符合贴息政策有关规定的,不予贴息奖补。

六、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杭州市临安区财政局;

解读人及联系方式:企业科 朱方倩,0571-8954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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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编号 ALAD12-2024-0001
有效性 有效
关联类型
关于《杭州市临安区扩中家庭贷款贴息补助实施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01-02
信息来源: 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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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财金助力扩中家庭项目扩面推广的通知》(浙财金〔2024〕22号)文件精神,为加快构建家庭型财税政策体系,通过精准扩中家庭名单,财政配套贴息,撬动金融资源流向扩中家庭,推动更多家庭迈入中等收入行列,为我省建设橄榄型社会提供临安力量。

二、主要内容

一是贴息对象。贴息补助主要用于扶持和保障我区“扩中”家庭贷款,在“扩中”家庭利息结算时对贴息金额直接给予减免,其中“扩中”家庭贷款类型为“共富”系列贷款。本办法所称“扩中”家庭标准主要为低保边缘户到家庭年可支配收入10万元区间的家庭(不含低保低边特困家庭)。

二是名单生成。扩中家庭名单由省财政厅牵头建立,下发地方;非扩中家庭名单,即省厅名单外,经地方实际调研论证可以纳入扩中家庭政策对象。

三是贴息标准。实现符合条件的扩中家庭“共富”系列贷款贴息后利率不高于3.5%。对高出3.5%部分由财政与农商银行按1:1承担贴息和让利,且财政贴息不超过1.5%(其中省级财政承担60%,区级财政承担40%),其余部分由临安农商行承担让利。

四是申报流程。临安农商银行委托第三方机构按年开展扩中家庭贷款贴息专项审计,经审计后由临安农商银行将扩中家庭贷款贴息申请汇总表、专项审计报告及贴息资金补助申请报告报送区发改局(共富办),会同相关部门审核。经确认后,根据上级要求报送申报资料到省级部门。

三、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30日后施行。

四、适用范围及对象

临安区从低保边缘户到家庭年可支配收入10万元(不含低保、低边及特困家庭)的家庭。

五、注意事项

临安农商银行将落实专人对上报清单进行初核,严禁超范围恶意申报及作假,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同时,经第三方机构专项审计后不符合贴息政策有关规定的,不予贴息奖补。

六、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杭州市临安区财政局;

解读人及联系方式:企业科 朱方倩,0571-89541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