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号 杭临政复决〔2024〕250号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申请人 卢某 被申请人 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落款日期 2024-09-02 行政复议结论 维持
统一编号 有效性
卢某请求撤销被申请人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杭临)市管函告字[2024]*-****-*号不予行政处罚回复,并责令被申请人重新处理,于2024年7月1日向本机关提起行政复议一案
日期:
2025-04-29 10:38
来源:
区司法局
浏览量:
卢某请求撤销被申请人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杭临)市管函告字[2024]*-****-*号不予行政处罚回复,并责令被申请人重新处理,于2024年7月1日向本机关提起行政复议。


[2024]250号-卢某-市监局-行政复议决定书 (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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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杭临政复决〔2024〕250号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申请人 卢某
被申请人 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落款日期 2024-09-02
行政复议结论 维持
卢某请求撤销被申请人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杭临)市管函告字[2024]*-****-*号不予行政处罚回复,并责令被申请人重新处理,于2024年7月1日向本机关提起行政复议一案
发布时间:2025-04-29
信息来源: 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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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某请求撤销被申请人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杭临)市管函告字[2024]*-****-*号不予行政处罚回复,并责令被申请人重新处理,于2024年7月1日向本机关提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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