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08369/2022-79426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2022-03-04 |
为了提高透明度,充分听取意见和建议,扩大政府的公众参与,我局于2022年2月18日将《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全文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社会意见(http://www.linan.gov.cn/art/2022/2/17/art_1229548670_4017222.html),期望广大公众发表修改意见和建议。经过7个工作日的社会公众意见征集,共收到修改意见4条,已做采纳修改,无异议,感谢关注。
附:主要意见建议采纳情况表
杭州市临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3月4日
主要意见建议采纳情况表
序号 | 部门 | 修改意见 | 采纳情况(未采纳说明理由) | 是否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 |
1 | 区财政局 | 无意见 | 是 | |
2 | 区规资局 | 修改加强垦造耕地、旱地改水田和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后续管理,项目管护五年考核期内,考核合格以上的,按照每年旱地500元/亩、水田1000元/亩后续种植管理补助。
| 已采纳 | 是 |
3 | 区供销总社 | 竹笋基地建设内容没有,建议增加竹笋标准化基地建设奖励内容。 | 已采纳 | 是 |
4 | 区供销总社 | 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区级规范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机服务社,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10万元、5万元、5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级、区级示范性家庭农(林)场给予一次性奖 | 已采纳 | 是 |
5 | 区供销总社 | 实施方案经“天目山宝”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领导小组同意且实施后给予一次性补助。 | 已采纳 | 是 |
6 | 板桥镇 | 无意见 | 是 | |
7 | 锦北街道 | 无意见 | 是 | |
8 | 潜川镇 | 无意见 | 是 | |
9 | 清凉峰 | 无意见 | 是 | |
10 | 太湖源 | 无意见 | 是 | |
11 | 湍口镇 | 无意见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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